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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棒打 耳光抽 湖南平江縣公安局酷刑撬口被告倒

2003年07月16日 10:57

  中新網(wǎng)7月16日電 “我花了幾萬元錢,買了一個賊名聲!逼浇h電信局職工豐富奇7月14日在向記者講述他的遭遇時,重復(fù)著這句足以讓他刻骨銘心的話。據(jù)三湘都市報報道,令他難以釋懷的是到如今,這個錢還退不回來。為此,豐富奇以違法扣留財物為由,將平江縣公安局告上法庭。日前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平江縣公安局?jǐn)≡V。

  他們要我承認(rèn)做了賊

  所有的變化是從2001年12月9日下午開始的。豐富奇說,那天下午他們夫婦被龍門鎮(zhèn)派出所民警汪陽江、鄭景文叫到了派出所。進去之后,夫婦倆馬上就被隔離起來,汪陽江要求豐做了拳頭整個手型復(fù)印后,問他當(dāng)天上午做了些什么。

  豐回答說,什么都沒有做。汪陽江再問他當(dāng)天上午去過幾趟電信局金龍代辦點,都有些什么人在。豐富奇的妻子羅奇志在電信局金龍代辦點工作,豐自己也在電信局工作。豐富奇說,他當(dāng)時也是如實地告訴他們,去過三次,并把每一次去金龍代辦點的具體過程都說了一遍。說到這里,汪陽江的口氣突然變了,“你要老實點,要配合公安機關(guān),現(xiàn)在郵政局被盜百分之百是你做的,因為作案時間不長,又是你鎖的門,所以你要好好交代”。郵政局龍門郵政支局與電信局金龍代辦點同在一廳辦公。這時豐富奇才知道,他們被叫到派出所,是因為懷疑他偷了錢,并且不容分說地要他承認(rèn)自己做了賊。豐富奇一下子被激怒了,我沒有做賊,為什么要承認(rèn)?

  我怕所以我承認(rèn)了

  次日,豐富奇被帶到了縣公安局,辦案民警再次提審他,豐富奇仍然堅持稱沒有偷。“他們要我坐鐵板凳,要給我戴手銬,甚至還威脅說,要狠狠地打我一頓。我沒有偷就是沒有偷,銬我關(guān)我打我,反正沒有偷!必S富奇說。

  “沒想到他們還真的動了粗,不但把我反銬了起來,還踢了我?guī)啄_,強行脫了我的鞋子,狠狠地扇我耳光。”說到這里,豐富奇有點激動:“他們說這事百分之百是我干的,不是我也是我,不要指望推到別人身上,不然就要把我關(guān)進看守所!

  在審問過程中,民警問豐富奇,家里有沒有錢,豐說家里有17700元(實際是17800元),是準(zhǔn)備給父親治病的,并說出了這些錢具體放置的位置以及其他情況。晚上19時許,來了4個民警,他們手拿手銬、電棒說,錢已經(jīng)拿到了,老老實實承認(rèn),不然就把羅奇志也送下來審,把她關(guān)進看守所。說完就用電棒抽打豐富奇。豐富奇流著淚說,我父親高血壓、心臟病已經(jīng)很厲害了;我妻子身體一直不好,他們還要審她,我怕了,就胡編了一套作案經(jīng)過承認(rèn)了。

  第二天妻子交了1.5萬元罰金把我保了出來。

  公安局法庭作偽證?

  2002年1月28日,豐富奇以涉嫌盜竊被逮捕,同年4月3日,平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4月29日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

  據(jù)豐富奇的代理律師說,當(dāng)時公安局提供的證據(jù)存在嚴(yán)重的紕漏,甚至在關(guān)鍵證據(jù)上如被害人盜竊的數(shù)額等證據(jù)上存在五處篡改。2001年12月9日下午,民警認(rèn)定“被盜金額為17900元”,豐富奇說他所偷盜的金額為17700元,而公安機關(guān)取款的數(shù)額為17800元。證據(jù)材料刑事案件破案表在其被盜走的現(xiàn)金數(shù)額中有明顯的將“17700元”改為“17800元”的痕跡。

  公安機關(guān)在豐富奇的父親豐振元處取贓時的詢問筆錄中,“2001年12月10日”兩處用不同顏色的筆改為“2001年12月11日”,F(xiàn)場提取筆錄中“2001年12月10日”兩處用不同顏色的筆改為“2001年12月11日”。律師認(rèn)為,這兩處證據(jù)材料涉及取贓是否合法,證據(jù)材料是否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jù)。

  平江縣人民法院經(jīng)過兩次開庭審理,因指控證據(jù)不足,2002年8月26日決定撤回起訴,注銷起訴書。8月29日豐富奇被無罪釋放。

  法院越權(quán)受案?

  豐富奇被釋放后,向縣公安局申請退回被扣留并處置的合法財產(chǎn)17800元和1.5萬元保證金。

  平江縣公安局退還了1.5萬元保證金,而對被扣留的17800元不予返回。無奈之下,豐富奇于2003年4月將縣公安局告上了法庭,5月29日,平江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rèn)為平江縣公安局在未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即將扣押的17800元作為贓款退回給受害人,沒有《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quán),屬于越權(quán)行為,其所扣押的17800元應(yīng)當(dāng)返回給豐富奇。

  平江縣公安局立即以扣押贓款系刑事偵查行為,不屬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范圍,平江縣人民法院的審判屬于越權(quán)受案等緣由,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對于豐富奇的種種說法,平江縣公安局委托代理人、法制股民警王駕龍有不同的看法,他說,豐富奇涉嫌的是盜竊罪,平江縣公安局從受理、立案、偵查、移送起訴、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都是依法辦事,絕對不存在刑訊逼供的問題。在交代情況時,豐富奇曾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口口聲聲說服法,如今反過頭來說我們審訊逼供,不知從何說起。

  至于豐富奇所說的作偽證一事更是不可能,筆錄時間的前后,并不能改變整個案件的性質(zhì),公安機關(guān)要在這里動手腳沒有多大意義。再說,辦理豐富奇案,每個民警只是公事公辦,誰也不值得為這樣的事情去作偽證背黑鍋。

  王駕龍說,如今平江縣人民法院越權(quán)受案,并作出這樣的判決實在讓他們無法理解,他們只希望中院能夠秉公判決,以維護平江公安的形象。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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