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8日電 臺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近日表示,已經收到臺積電有關資金運用與籌措說明的補充資料,并分送各相關單位審核中,預計最快2月中“投審會”即可召開會議審查,一旦確認符合項目小組要求后,將再報請“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核定后,“投審會”就可發(fā)給正式許可函,臺積電赴大陸投資案即完成第一階段審查,可以匯出資金。
據島內媒體報道,臺“經濟部”是于今年1月22日下午召開“跨部會審查及監(jiān)督小組”會議,審議臺積電申請赴大陸投資案,最后決議原則同意該公司以直接投資方式在大陸地區(qū)設立臺積電(上海)有限公司。但“投審會”針對各委員在會中所提有關資金籌措及運用情形的意見,要求臺積電提供具體補充說明后再提交投審會審查。
根據“投審會”資料顯示,臺積電(上海)有限公司投資案,注冊資本額為3.71億美元,總投資金額為美金8.98億美元,其中,申請自臺灣母公司匯出資金為3.71億美元,在大陸地區(qū)借款4.18億美元,營運活動產生收入1.9億美元。
至于營業(yè)項目則為從事制造與銷售0.25微米以上之集成電路業(yè)務。預計興建一座8吋晶圓廠,投資地點位于上海市松江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