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3日電 伙同他人冒充警察持槍上路查車,殺害兩名駕駛員,搶走了價值47萬余元的貨物。據(jù)貴州都市報報道,貴州黔南中級法院日前依法審結(jié)這起冒充警察持槍搶劫案,并以被告人楊軍犯搶劫罪一審判處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6月中旬,貴州平塘縣平湖鎮(zhèn)個體汽車駕駛員楊軍與同伙朱勝奇相約搶劫過路車輛。二人商量后,楊軍買來警服、手銬和一把仿真手槍。6月17日21時許,楊軍身著警服以查走私香煙為由,在甘新線144km+500m處攔下一輛廣州開往重慶方向的渝B—01258號大貨車。車停后,二人沖上駕駛室開槍將坐在駕駛室后座的駕駛員羅超打死。楊、朱二人隨后又將駕駛員皮文靜拉下車,用石頭將皮文靜活活砸死后,將其尸體丟棄在路旁。
爾后,由楊軍將該車開到平塘家中,把搶得的車上貨物“美的”牌分體式空調(diào)140套420件,玻璃工藝品120件(總價值478000元)的貨物卸于楊軍住宅藏匿。接著,二人一道把車開到廣西合山市境內(nèi)丟棄于公路旁,并將被害人羅超的尸體放置于駕駛室后排座位,之后二人坐客車返回平塘。
2001年5月16日,朱勝奇因在廣西貴港市涉嫌參與一起搶劫案而被廣西警方抓獲歸案。根據(jù)朱勝奇提供的線索,平塘縣公安機(jī)關(guān)于2002年1月21日將楊軍抓獲歸案,并在楊軍家中搜出“美的”牌分體式空調(diào)135套。朱勝奇已于日前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