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jù)澳洲《星島日報》報道,澳大利亞紐省中海岸釣魚區(qū)一間公立醫(yī)院,一名華裔婦人自今年2月被發(fā)現(xiàn)在公屋的廚房內昏迷被送醫(yī)院以來,一直未有蘇醒。西報報道這名稱為阿華的婦人坎坷的遭遇,指她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
53歲的阿華,本身是解放軍的文藝兵,彈得一手好琵琶,十年前下嫁一名任職技師的澳洲男子迪賓(GREG TIPPINS)成為過埠新娘。
代表阿華向受害人賠償審裁處申請賠償?shù)牧x務律師基訴(PETER KELSO)第一次見阿華是在婦女庇護中心,當時是去年9月,律師見到阿華的右手臂已經無力,似是吊著。女方向律師哭訴,被丈夫毒打,連她玩最愛的樂器的能力也被打掉。
受害人賠償審裁處事后裁定阿華受盡十年的家庭暴力,這一次是傷勢最嚴重的一次。律師代阿華向審裁處提出兩項要求賠償。
警方曾四度接報到場,但迪賓每次都否認毆妻,警方從未有起訴男方。律師第二次聽聞阿華的消息是她正垂死,維生器已關掉,中海岸THE ENTRANCE的長碼頭醫(yī)院(LONG JETTY HOSPITAL)的醫(yī)生認為她沒有生還的希望。阿華今年二月被發(fā)現(xiàn)倒在新編配入住公屋內廚房地上,昏迷不醒。醫(yī)生無法斷定倒在地上的原因,又沒有跡象顯示與其丈夫有關。
迪賓因為是她的近親,本可以繼承阿華由中國帶來三個鑲象牙的琵琶,及審裁處所判可得的賠償。
基訴為阿華不值,與同一間紐卡素律師事務所的同儕,立刻放下一切的案件,入稟最高法院,要求為阿華另立新的遺囑。由于遺囑只可以在事主生前所立,所以律師實際是與時間競賽,他們搜集證據(jù),包括醫(yī)院的紀錄,警方案件紀錄和婦女庇護中心工作人員的口供,然后向大狀師對案情作出摘要;在4月22日下午3時,基訴和另一名律師同儕準備離開紐卡素前往悉尼,途中兩人到中海岸THE ENTRANCE附近的KILLARNEY VALE區(qū)向迪賓遞法庭傳票。當時這名52歲男子正在淋浴,由一名女子應門;V事后向法庭表示,當時迪賓出來,只穿滑浪短褲,上身赤裸。對方更表示這是他第一次聽到分居的妻子獲判可得賠償。
據(jù)律師向法庭作出的聲稱,迪賓否認家庭暴力的指稱,又表示自己本來不想要這筆錢,但不愿見到婦女庇護中心得到這筆錢。
兩名律師在下午6時零5分進入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爾(MICHAEL BALL)的內庭。晚上8時12分,法官著基訴打電話去醫(yī)院,查問阿華的情況。奇跡出現(xiàn),阿華仍然生存,插了輸養(yǎng)管,可以自己呼吸,但仍然昏迷。
法官雖然沒有點名誰是犯案的人,卻指阿華是“多次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批準申請重新立遺囑。新遺囑將阿華大部份金錢留給在中國的養(yǎng)母。另一點令律師為阿華難過的是來了澳洲十年,仍未曉講英文。阿華當時曾透過傳譯員告訴律師,是丈夫不準她上工藝學院的英文班。
她在澳洲的朋友是當?shù)貗D女庇護中心的婦女,她們叫阿華做“BETTY”。
迪賓向西報記者表示,他曾經愛過他的妻子。他解釋兩人婚前是透過一名傳譯員互相通訊了幾個月,然后才結婚。他極力否認有毆打她。又指她很深閨,甚至不愿外出理發(fā)。
受害人賠償審裁處審裁員JENNY WONG在判辭中指出,紐省警方紀錄顯示在2000年10月至2009年4月間,至少有四次家庭暴力的報案,另有證據(jù)證明阿華兩次向婦女庇護中心求助。(嘉文)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海波】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