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4月29日播發(fā)《河南南陽發(fā)生“毀麥種樹”事件 上百畝小麥被鏟》一稿后,南陽市國土局對此回應稱,被毀麥田為基本農田,我國基本農田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不能隨意改變用途,也不能種植林木。
大約一個星期以前,南陽市宛城區(qū)新店鄉(xiāng)草店村上百畝麥子被鄉(xiāng)、村干部帶來的鏟車強行推平,隨后種上成排的樹木苗圃。根據村民介紹,被推平的麥地已被南陽市園林局租用,每畝地租金1300元/年,青苗補償費500元/畝,但并沒有和村民簽署相關協議,也沒有明確最終租期多長。
新店鄉(xiāng)黨委書記周大鵬在接受采訪時承認,按照有關計劃,南陽市園林局共需租用新店鄉(xiāng)草店村土地189.5畝,目前為止已推平麥地超過100畝。至于是否簽有租地協議,他表示,“沒有看到具體協議,租期多長也不清楚!
南陽市國土局副處級調研員王澤昆告訴記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我國基本農田受到嚴格保護,未經審批的情況下,不能變更用途,也不能種植林木苗圃。對于“毀麥種樹”事件,王澤昆表示正在進一步調查中,一經核實,將嚴肅處理。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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