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認定的涉嫌罪名只有受賄一項,金額在400萬元左右
記者日前獲悉,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長達一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一案,可能于近期由檢方移交法院進入審判程序。
黃松有是新中國成立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處級別最高的第一個大法官(國家二級大法官),其案發(fā)在法院系統(tǒng)內外震蕩巨大。
黃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起受中紀委審查。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涉案事實已基本查清,審查工作進入尾聲,如果不出意外,該案有望于今年全國“兩會”前進入審判程序。
初步認定受賄400萬
據透露,該案已于2009年10月移交到最高人民檢察院,至此進入司法程序。
2008年10月15日,黃松有被中紀委立案審查,并被采取“雙規(guī)”措施。全國人大常委會于當月28日免去了黃松有最高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隨后黃又被“雙開”。
關于黃“落馬”的原因,有媒體稱主要涉及三大問題: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違反規(guī)定,收受禮金;生活腐化。但經過審查,目前初步認定的其涉嫌罪名只有一個——受賄,涉案金額在400萬元左右。
據悉,最高院尚有4名處級以上法官牽涉黃案,其中一人被“雙規(guī)”,另外3人在等候組織處理。而最早受“牽連”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審判員李軍。去年9月中旬,李軍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法院認定的受賄數額是10萬元。
與“中誠廣場案”有關
黃松有擔任最高院副院長期間分管執(zhí)行工作。據廣東司法人士透露,黃松有被懷疑與其潮汕同鄉(xiāng)、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執(zhí)行局局長楊賢才的貪污舞弊案有關。2008年,楊賢才在黃被“雙規(guī)”之前遭查處,據悉是因廣州中誠廣場執(zhí)行案。
位于廣州天河北路的中誠廣場總建筑面積達23萬平方米,曾一度賣出3萬港元/平方米的天價,后因開發(fā)商資金鏈斷裂被廣東高院執(zhí)行拍賣。2002年7月,廣東高院指定廣州中院負責解決圍繞中誠廣場的債務糾紛。此前,曾有保利集團、城建總公司和越秀城建等有意參與收購,但最后出乎意料竟然是兩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廣州駿鵬置業(yè)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在競拍中勝出,聯手以9.24億元人民幣的超低價收購了中誠廣場。
此后不久,駿鵬公司老板范駿業(yè)因涉嫌金融票證犯罪,喪失了購買中誠廣場的資格。2005年2月,金貿公司提出的獨家收購申請獲得許可,隨后有消息證實,北京金貿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是范駿業(yè)。據悉,金貿公司隨后將中誠廣場轉手賣出,售價高達13億多元,凈賺4億多元。消息人士稱,楊賢才從中收取了巨額賄賂,而楊在拍賣案期間收到了黃松有的指示。
對未成年少女有特殊興趣?
1957年12月出生的黃松有于1982年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yè),法學博士。采訪中,其同窗們說,黃不但對權力有強烈欲望,同時對于錢色也有極強的愿望,“對未成年少女有特殊興趣”。
亦有同窗表示,“黃的業(yè)務能力還是很過硬的,工作也比較有創(chuàng)新!秉S曾被認為是年輕有為的學者型法官,他在清華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都曾任兼職教授。在《法學研究》、《現代法學》等刊物發(fā)表論文數十篇,并多次獲獎。個人專著有《中國現代民事審判權論》、《經濟審判實用全書》、《人間正道》等。據中國經營報
黃案引出法院反腐風暴
黃案發(fā)生后,在法院系統(tǒng)內外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和震動,司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質疑。由此,最高院在2009年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法院系統(tǒng)“反腐風暴”。
2009年全國“兩會”上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在賄賂犯罪這塊,全國涉案官員有13000多人,其中司法機關就占了2620人,司法系統(tǒng)的賄賂犯罪占全國賄賂犯罪的1/5。而這2620人中,涉及法官占了32%,檢察官占10%,法官的比例遠遠高于檢察官。
當年,最高院掀起“系統(tǒng)內部反腐風暴”,數據顯示,當年前8個月,全國各級法院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數比2008年同期增長了51%。(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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