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的“鄧玉嬌案”已偵查終結,于5月31日依法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經(jīng)深入偵查,全面收集證據(jù),認為鄧玉嬌在遭受到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絕后又拉扯推搡、言詞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況下,持刀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刺傷,其致人死傷的行為屬于防衛(wèi)過當。
案發(fā)后,鄧玉嬌用自己的手機撥打110報警,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具有自首情節(jié)。
公安機關根據(jù)律師的申請并考慮到鄧玉嬌的身體狀況,對其變更了強制措施,實施監(jiān)視居住。目前,鄧玉嬌由家人陪伴生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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