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四川汶川地震波及我市,對我市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昨天上午,副市長朱智生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具體安排部署我市災后重建工作。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與市水務局同日分別下發(fā)了“5·12”地震農村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和農村飲水工程損毀設施修復重建實施方案,標志著我市災后重建工作正式啟動。
“三無”“三孤”適當增加補助
實施方案規(guī)定,農村居民住房因災倒塌或嚴重損壞,造成無房居住的,列入重建補助范圍(對農村房屋重建戶,要建立臺賬)。補助標準在省上每戶補助1萬元的同時,市上補助1萬元,區(qū)縣補助5000元。農村居民房屋一般損毀,需要修繕的,在省上每間補助200元的同時,市上每間補助400元,區(qū)縣每間配套200元,每間共補助800元。
對“三無”、“三孤”人員,可適當增加補助金額,由鄉(xiāng)、村幫建或采取對口幫扶包建的辦法,確保他們有房可住,災后重建房屋應在今年九月底前完成。對長期不居住的房屋,因災損毀的;有新住舊,舊房因災損毀的;老人單獨住房因災損毀,但其子女的住房有共同居住條件的;因災損毀的臨時房、簡易房、獨立廚房等,不列入補助范圍。
6月15日前資金下?lián)艿絽^(qū)縣
此次災后恢復重建補助資金,主要來源于中央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省、市、區(qū)縣財政補助;省、市、區(qū)縣救災募捐資金。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要求,將新建住房補助款與農民安居工程補助款捆綁使用,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6月15日前,市上將修、建房補助資金下?lián)艿絽^(qū)縣,區(qū)縣要按全部補助資金的50%,盡快將修建住房材料款下發(fā)到群眾手中,抓緊組織實施修建房屋,其余補助資金在房屋主體建成后撥付25%、新房建成后下?lián)苁S嗟?5%;修繕房屋完成后撥付50%。
水塔重建 每座補助12萬元
對農村因災造成的居民飲水病險水塔,經市、縣(區(qū))水務部門認定,需拆除的,每座補助5萬元;需加固的每座補助3萬元;拆除后需重建的,每座補助12萬元。補助資金根據(jù)各區(qū)縣財力情況,由市與區(qū)按5∶5或7∶3比例分別承擔。(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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