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4日電 據(jù)中國公安部消息,公安部消防局發(fā)出通知,在全國消防部隊實施《公安消防部隊四個嚴禁》,這是公安消防部隊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著力構建有消防部隊特色的懲防體系,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的一項剛性舉措。
《公安消防部隊四個嚴禁》內容如下:
一、嚴禁利用職權在消防監(jiān)督檢查、建設工程審核驗收、火災事故調查、消防產品監(jiān)督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嚴禁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經(jīng)營消防公司、承攬消防工程、推銷消防產品。
三、嚴禁在部隊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和財物分配中收受賄賂。
四、嚴禁在干部任免、人員調動、士官選取、入警考學中收受錢物。違反上述規(guī)定,視情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不適宜在部隊工作的責令退出現(xiàn)役;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違反上述規(guī)定,視情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不適宜在部隊工作的責令退出現(xiàn)役;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