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nèi)媒體評論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民告官”頻頻勝訴背后的隱憂
2007年06月22日 14:33 來源:廣西新聞網(wǎng)-南國早報

  近來,廣州多起“民告官”案均以民勝官敗告終:活人被當死人作公證房管局敗訴,交警處罰違章沒有現(xiàn)場錄像被訴至法院輸了官司,提查詢申請不見答復消防局不作為敗訴……昨日上午,記者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兩年來廣州“民告官”案激增,僅今年1~5月,就比去年同期上升逾五成,其中不乏行政機關違法行政遭到敗訴的案例(據(jù)新華社6月21日報道)。

  誠然,“民告官”案老百姓頻頻勝訴,一定程度上說,是老百姓對法律的執(zhí)著、敬畏、信賴,是他們對我國法治充滿信心之表現(xiàn),更是我國司法機關秉公執(zhí)法的具體、生動體現(xiàn)?梢哉f,這一起起“民告官”案,法院的判決都極大彰顯出了程序正義之價值。但是,這一起起“民告官”案頻頻以民勝官敗告終,卻又折射出一種隱憂:為什么那么多政府部門會招來“敗訴”?

  以廣州交警查處違章車輛敗訴案為例,為什么交警部門在證據(jù)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照樣能開出罰單?顯然,這是一種執(zhí)法犯法行為。當然,交警亂執(zhí)法導致“民勝官敗”,這只是眾多“民勝官敗”案之情況的一種,縱觀所有“民勝官敗”案件,人們不難發(fā)現(xiàn)其中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這些政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辦事,權大于法,置法律法規(guī)為兒戲。

  然而,現(xiàn)實中這種沒有法治觀念的政府職能部門還挺多。法治觀念沒有,在此基礎上的權責意識自然淡化。而其職能也必然弱化、異化。法治社會的一個特點就是,政府職能部門必須有所為、有所不為,嚴格做到“言之有據(jù)、行之有序、動之有規(guī)”。該管的事情不管,該做的事情不做,這不行,這可能是行政不作為。與此對應,不該插手的事情卻插手管了,動之無規(guī)的行為卻動了,這同樣不行,這是行政亂作為或以權謀私。說到底,政府及其下屬部門正面臨一道題:如何做到依法辦事與有限責任。

  遺憾的是,這恰恰是當前許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難以做到的。有鑒于此,政府職能部門必須樹立法治意識,必須強化權責觀念,必須規(guī)范手中的行政權力。惟其如此,才可能有效地遏制行政亂作為和不作為,才能避免頻頻吃官司,頻頻遭遇慘敗!

  如果說偶爾出現(xiàn)職能部門吃官司,這是一種自然分布現(xiàn)象,畢竟任何人、任何部門都不可能永遠不犯錯。但是,當許多部門甚至接二連三地吃官司,并且屢屢敗訴,這問題就值得關注了。依法辦事、有效監(jiān)督等等,這絕不能成為空談。(作者: 大丫山)


 
編輯:張磊】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