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虐童個案 香港教育局發(fā)實時生效新指引
2008年01月25日 14: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月25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教育局最近向香港學校發(fā)出“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2007年英文版修訂本)”,并提醒各校新指引已實時生效。當中提醒學校處理教職員涉及兒童性侵犯個案的溝通程序及注意事項。
通告提到,當教職員涉嫌為性侵犯者時,個案工作人員應通知校長有關個案,并盡快咨詢香港社會福利署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或警方的虐兒案件調查組。校長則應通知所屬的教育局區(qū)域教育服務處。至于教育局的學校發(fā)展主任應進一步咨詢有關的專業(yè)人員,并建議學校做出適當的跟進服務。
為協(xié)助學校認識有關“程序指引”的修訂,教育局將于3月5日舉行2場半天內容相同的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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