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首位申購者被查出剛購商品房
值得一提的是,在查出的9名不合格申購者中,招國輝原先是經適房申購家庭中全市分數(shù)最高的,評分134.5分,排在第一位挑選黨恩新街的經適房。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在審核時卻發(fā)現(xiàn),招國輝今年剛剛買了商品房,“雖然仍是住房困難家庭,但是需要調整其分數(shù)和購房順序”。
記者昨日輾轉聯(lián)系到招國輝的兒子,他表示,未主動申報住房狀況變化“并不是有意隱瞞”,而是原來租住的地方很小,但之前屋主說要么買下來,不然就收回。當時,他們也擔心自己申請不到經濟適用房,這樣一家人就沒有地方住了,一咬牙,借錢把房子買下,誰知道卻因此失去本次經適房的申購資格。
-新聞縱深
“經適房準購證三年有效不合理”
在一些專家看來,經適房的審核、申購、監(jiān)管制度是一個連環(huán)套,一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就會導致后面的制度設計與實際脫節(jié),使經適房變成“唐僧肉”。
目前廣州實行的是“兩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要接受街道和各區(qū)國土房管局的審核,并在街道和市國土房管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可以向申購家庭發(fā)放準購證明。
由于廣州經適房準購證三年有效,一些申請時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經過長時間輪候后,到買房時家境已經發(fā)生變化,甚至突破了當前申購經適房的收入條件。
對此,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說:“經適房準購證三年有效并不合理,因為三年內申購者的收入和住房等情況往往會變化很大。”他建議,應該是每推出一批經適房,符合條件的家庭申購,再根據(jù)其住房等情況派發(fā)準購證。
數(shù)據(jù)共享難資格審核還需綜治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副主任黃信敬表示,我國居民信用體系尚未建立,住房、工資、納稅、家庭資產等情況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掌握,各部門之間未實現(xiàn)數(shù)據(jù)共享,增加了住房保障資格審核的難度。
對此,有專家建議,防范和治理經適房違規(guī),應該靠所有相關部門通力合作,綜合治理。
中原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說,經適房的分配是房管部門主抓的,但經適房銷售涉及到許多部門和社會的方方面面,要完善經適房的申報材料,需要公安部門出具戶籍證明,需要所在單位、民政部門出具收入或低保證明,需要所在社區(qū)出具住房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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