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統(tǒng)計局調查顯示,2007年6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1%,漲幅比上月高0.7個百分點。
這個數(shù)字恐怕讓很多人感到意外。
以南京為例。最近兩個月,南京市調控樓市打出組合拳,包括政府核價、明碼標價、一套一價、不準漲價,等等。有人評價,這些調控措施“首開地方政府干預房價之先河”,至少算是屢出奇招了。
奇招并未收到奇效。6月份,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1.3%,在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位居第三,位次比上個月還前移了三位。
近幾年,各地對于樓市的調控從未間斷,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土地、信貸、稅收……想得到的調控措施幾乎全部用上,但效果未如人意。
對于目前很多地方的調控政策,學者用“治標不治本”形容。一些治標的舉措,還會讓地方政府遭到“開倒車”的質疑。
比如,房價要由政府來核價;開發(fā)商定價,必須在政府規(guī)定的幅度內浮動;沒有售出的房子,價格不能超過已成交的價格……類似的剛性規(guī)定,可操作性暫且不論,是否有違市場經濟規(guī)則,還真值得一辯。
直接干預房價,不但其效應會隨時間遞減,而且要冒行政和法律風險。有人預言,弄不好還會引起房價的報復性反彈。
如果直接針對樓市的調控,地方政府的騰挪空間已經不大,那么,在樓市之外,有沒有下功夫的余地?樓市調控治本之策又是什么?
沒人能開出立竿見影的“藥方”。林林總總的說法不一而足,仁智互見。其實,要找到行之有效的調控方案,最關鍵的問題在于,地方政府應該明確的是,對于樓市,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
從目前看,嚴厲打擊哄抬房價的行為,顯然是政府必須做的,而加快完善城市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任務則更為重要和緊迫。僅靠市場,肯定無法照顧所有人的住房需求。對于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政府需要通過建立完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等制度,逐步滿足這部分群體的住房需求。
同時,還應當探索多元化的住房政策。有學者指出,以前,住房實行的是嚴格的計劃經濟,全部由政府提供;現(xiàn)在,又一下子全部推向市場。在很多發(fā)達國家,住房的市場化程度也沒有這么高。學者建議,政府可以鼓勵有條件的單位,籌資建一些住房出租給職工。
還有一層沒有捅破的“窗戶紙”:地方政府在房地產業(yè)中扮演著什么樣的角色?曾聽到這樣一種擔憂:房價上漲,對地方政府是有很大好處的,對地方領導的政績也是有“貢獻”的,那么,在調控樓市時,地方政府能下多大決心?會不會雷聲大雨點小,甚至首鼠兩端?
但愿這樣的擔憂多余。不過,或許正像一位學者所言,能否解決好房地產商擾亂市場秩序的問題,能否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是對政府行政能力的考驗?简炇裁?是地方政府的智慧,更是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汪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