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來廣州房產二手交易中出現(xiàn)的問題,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所黨委書記史小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態(tài),廣州的中介經紀公司不得接全權委托人的單,指向性明確的全權委托則不在禁止之列。這意味著流行一時的“全權委托”風潮,將在廣州隱退。
全權委托被炒家所利用
據了解,全權委托是指二手房業(yè)主將自己的房產買賣事宜委托給代理人或中介進行,原本往往是因為業(yè)主在包括港澳、國外的外地不能及時回來進行房產交易的一個方便辦法。然而,從去年開始,因為全權委托可以在實際上逃避部分交易過戶的稅費、使得炒房更具安全等特點,這一形式逐漸被炒家所利用,弊端也開始展現(xiàn),代理人拿了房款走路、買家被抬高價錢等案例逐漸多了起來。
史小明指出,在當前房價正在上升過程中,全權委托容易被炒家和部分經紀利用,從而使買家和賣家都承擔了很多不確定因素,多了交易的風險。例如一個業(yè)主跟炒家簽了50萬的全權委托,那么炒家就會到處找人去買52萬、53萬,從而炒高樓價。而作為中介公司來講,很難判斷和掌控全權委托之中的風險,因此干脆叫停這種業(yè)務。
指向明確的全權委托未禁止
史小明同時還強調,對于指向明確(即明確寫明房屋售賣對象的)的全權委托,則未禁止,但應寫明委托的時間、對象和款項等相關內容。他表示,即使中介公司要做指向明確的全權委托,也應當在買賣前跟買家、賣家盡可能說情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與問題,甚至白紙黑字寫下來,讓雙方確認,否則將追究中介公司的責任。
在得知該消息后,不少中介公司紛紛表示不方便發(fā)表言論。而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高管表示,雖然會有個別經紀利用全權委托來炒房,但如果全權委托手續(xù)完備、沒有漏洞的話,中介公司“打開門做生意,很難拒絕”,但也會遵守中介所的要求。
對此,史小明坦承,這種要求,“有可能錯殺了一批沒空的業(yè)主”,但關鍵還在于打擊炒家和不規(guī)范操作,避免交易糾紛。(記者劉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