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昨天結束了為期兩周的意見征求。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了解到,市民對“辦法”提出意見最多的內容為“政策性住房應適當調低首期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對此,市建委將向上級政策部門反映居民意見,下一步會同住房保障部門確定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維修資金的調整比例。
前不久,市民張先生的資料審核通過,搖中了蘇家坨一套65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呻S著交房日期的臨近,張先生卻發(fā)愁了。原來,他在交房時需要一次性交納約1.3萬元的維修資金,而這相當于他大半年的收入。
根據(jù)近期公示的“辦法”,商品住宅的業(yè)主、非住宅的業(yè)主按照所擁有物業(yè)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標準為:多層(單體建筑地上結構最高層數(shù)為六層或六層以下的)為100元/建筑平方米;高層(單體建筑地上結構最高層數(shù)為六層以上的)為200元/建筑平方米。“‘辦法’中只提到了商品住宅,事實上,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也要按此執(zhí)行!笔薪ㄎ嘘P負責人解釋。
正因如此,不光是張先生,不少購買了85平方米兩居室經適房的市民也在犯難。因為多數(shù)入住家庭在交房時必須一次掏出1.7萬元交存維修資金,而根據(jù)經適房申請的“門檻”:一戶三口之家上一年的年收入不會超過45300元。也就是說,按照“辦法”中要求的新交存標準,這戶三口之家還必須用年收入的近四成來“墊補”房子。而維修資金交存的老標準只是“房屋總價的2%”,蘇家坨經適房限價4660元/平方米,85平方米兩居室的維修資金總額為7922元。由此不難看出,根據(jù)“辦法”中明確的新交存標準算出的維修資金比老標準高出近萬元。
市建委有關人士表示,會根據(jù)本市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但考慮到購買政策房居民的經濟困難,有關部門會進一步研究政策房住宅的維修資金交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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