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今天起逐步展開。每年這時候都會有不少不法分子打著各種旗號欺騙家長和考生。昨日,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和家長,應通過正常渠道了解錄取結果,勿信招生中介或個人的招生承諾,防止上當受騙。
據了解,錄取開始后往往有一些“大學教師”走到學生、家長當中,宣稱是由某高校派駐廣東的錄取老師,他們手上會有“機動名額”可以對分數不高的學生進行“點招”,但要先交納一定的手續(xù)費。對此,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早就要求各高校在錄取工作中必須按照已劃定的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上錄取,一律不得“點招”、“點名錄取”。每年此時都會有個別中介機構借機大肆宣傳,考生千萬不能相信一切非法中介及招生代理點、有關代辦人的“點招”謊言。
嚴禁收錄取費用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將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堅持依法治招、從嚴治招,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嚴禁高等學校在省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招生錄取工作以外的任何招生行為;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或避開省招辦擅自違規(guī)錄取考生;嚴禁高等學校組織在校學生(學員)、雇用社會人員、委托中學教師或中介機構組織生源和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嚴禁高等學校通過虛假欺騙性宣傳、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違規(guī)承諾吸引或欺騙考生入學;嚴禁高等學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違規(guī)學校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的處理。
警惕虛假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考生和家長,在錄取期間要注意如下幾點:
一、凡在《廣東省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方有資格參加廣東省招生錄取,未在《廣東省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無資格參加我省招生錄;
二、廣東省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不會委托任何中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不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三、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廣東省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不存在公布計劃以外的所謂“內部指標”、“機動計劃”;
四、被省內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考生,將收到錄取高校郵寄的蓋有省招生辦公章的錄取通知書。被外省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錄取的本科考生,還將收到由省招生辦公室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沒有經省招辦和招生院校辦理錄取手續(xù)的屬于虛假錄取。
招生騙局逐個睇
-宣稱是由某高校派駐廣東的錄取老師,手上有“機動名額”可對分數不高的學生進行“點招”。
-宣稱是省招辦領導的熟人、親戚,有辦法讓達不到分數線的考生被錄取。
-混淆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與普通高等教育的區(qū)別,蒙騙不夠分的考生可讀普通本科院校。 (記者 秦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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