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冒充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49歲男子朱星云承諾高中畢業(yè)生培訓數(shù)月后可拿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研究生結業(yè)證,并承諾安排到公安系統(tǒng)工作,詐騙17名學生120余萬元。
昨天下午,朱星云和同伙楊曉琴在海淀法院受審。
指控:虛構招生詐騙17人
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3月,朱星云冒充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并虛構北京吉安警察學院、國家安全部培訓訓練中心招生,以為被害人辦理國家承認文憑,保證被害人到公安機關工作為由,騙取17名被害人120余萬元。
朱星云表示,他確實詐騙了,不過他沒有收到120余萬元,但他也證明不了自己收了多少錢。
案情:招生后發(fā)“警服”
案卷材料顯示,朱星云“招生”后,在右安門租房,把學生安置過去。但那里只有一個做飯的教師,學生們從來不上課,平時也沒人管。
朱星云購買了警服發(fā)給學生,又要求學生不能穿出房間,說一旦穿出去,就會取消學籍。他還制作了假的警察證發(fā)給學生。一名學生作證說,朱發(fā)的警察證像銀行卡,正面是公安部印發(fā)的警察證,反面是國家安全部印發(fā)的實習偵查員證。朱星云一再要求學生,這個證不能拿出來。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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