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天花板脫落,砸傷了正在看書的大四女生小華(化名)。小華以面部留有疤痕需要做整形手術(shù)為由,將中國傳媒大學告上法庭索賠。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雙橋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上午8點半,小華和律師一起來到法庭。21歲的小華是中國傳媒大學法語系大四學生。她回憶說,2007年4月6日下午,工人來檢修宿舍天花板,“我當時在桌邊看書,突然聽見工人‘啊’的一聲,我一抬頭就被硬物砸中,暈過去了!笔矣褜⑿∪A送到醫(yī)院。小華說,在三個月的傷口愈合期,她嘴巴不能碰水、不能咀嚼食物、不能說話甚至不能笑。為了減少紫外線的傷害,小華不得不戴著口罩上課。與施工方和學校協(xié)商兩年多,小華得不到滿意的答復(fù),無奈將他們告上法庭,索賠后期治療費2萬元、精神撫慰金10萬元。
施工方代理人說,小華無需后期治療,也看不出對小華有精神損害,因此不同意賠償。中國傳媒大學后勤的一名副處長說,事發(fā)前學校已經(jīng)口頭通知學生清場,事發(fā)后和施工方積極協(xié)商賠償事宜。這名副處長還出示了一張協(xié)議,是小華母親與學校、施工方達成的協(xié)議。其中約定,醫(yī)療費、小華母親來京費用由施工方承擔,以后再有其他治療也由施工方承擔;學校只負責協(xié)調(diào)此事。
小華說,施工方和學校在庭上說自己精神沒受到傷害,這不是事實。“我戴著口罩上課,接受來自背后的異樣目光;我去媒體實習,經(jīng)常被人問到自己的嘴巴是怎么回事。觸動最深的一次,有人問我是不是先天性兔唇。”
法官說,爭議焦點是小華是否需要繼續(xù)整形和此次事故是否對她造成精神損害,雙方對此均有舉證責任,法庭將舉證期限定于2月20日。 (記者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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