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歸法學老師
“開庭”討要2500元獎金
浙商大啟動校內爭議裁決辦法,教職工對評職稱等有異議都可請出“娘舅團”
□通訊員 陳國利
本報記者 楊影
個人對所屬組織的行為,像獎金分配方案、評估決策不滿怎么辦?各行各業(yè)有自己的處理辦法,但在浙江工商大學有一個專門處理這些糾紛的裁決委員會。
12月17日下午一點半,浙江工商大學聽證大廳里,進行了一場很特別的聽證會——法學院的朱老師,要求拿回被學院扣掉的2500元獎金,當時扣獎金的原因是,朱老師7次會議5次缺席。
朱老師說,他不用手機不用網絡,而學院偏偏用這兩種方式通知開會,客觀上導致他未能參會。
這是浙江工商大學2008年出臺《校內爭議裁決辦法》以來首次啟動該辦法。由教職工組成的“娘舅團”,將在明天拿出裁決結果。
海歸法學老師
討要被扣獎金
17日下午的爭議裁決會議,吸引了各部門負責人齊聚觀摩,教育部法制辦負責人也專程前來考察。9位裁決委員會成員各就各位。
校內爭議裁決的申請人是該校法學院的朱老師,申請原因是,2007年的時候,他還沒用手機和使用網絡的習慣。結果,學院當年一學期7次會議,有5次他沒接到通知,因此被扣了2500元獎金。他向學院相關負責人提出異議,得到的答復不夠令人信服。
朱老師有美國名校的留學背景,并在美國當過律師,在學生眼里,他講課不錯,教學中甚至也鼓勵學生“較真”。
朱老師認為,學校從來也沒有規(guī)定過教師必須上網、買手機。沒有通知到他開會,是學院工作中的疏忽和失誤。
學校為朱老師
組了個“娘舅團”
為了裁決這一爭議,學校還隨機抽取一些教職工,組成裁決委員會,也就是“娘舅團”,現場聽“原告”朱老師和“被告”PK觀點。
裁決過程類似于法庭的案件審理。根據議程,首先進行調查。朱老師陳述完畢后暫時離場。朱老師所在部門的負責人被請到了現場,陳述對于爭議的理解和辯護。聆聽了雙方的意見,程序進入第二階段,裁決委會員取證、雙方辯論。隨后,裁決委員會成員離會討論、分析事件原、被告雙方的陳述內容。
這一“審”就是4個小時。一位老師表示,目前最終結果還沒出來,不過“娘舅團”傾向于向朱老師支付部分被扣獎金。明天裁決結果將會送達。按照規(guī)定,裁決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決定具有終局性,申請人不得就此再申請裁決。
浙江工商大學校長胡建淼認為,這一制度既維護了學校的管理秩序,又實現了學校管理中的教職工自治。
校內爭議裁決
國內高校首創(chuàng)
浙商大的校內爭議裁決制度,由教職工自己來處理有關的校內爭議,目前在國內其他高校還沒有。
根據這一制度,凡在學校內部發(fā)生的各種爭議,除適用訴訟、復議、仲裁和違紀控告的事項外,都可以向學校裁決委員會申請校內爭議裁決。如在教職工職稱、科研項目以及評優(yōu)、評獎的申報或推薦程序中發(fā)生的爭議;行政獎懲中發(fā)生的爭議;教職工因不服學校所屬部門對其作出的行政決定而形成的其他爭議。
與之相連接與配套的,是校內爭議裁決委員會,委員會由學校7~9名教職工代表組成,通過抽簽產生,學校建立裁決委員會成員庫,成員包括學校副高職稱以上教師和副處級以上的管理人員;工會、紀監(jiān)部門負責人及校法律顧問為固定成員,其余成員在每期裁決會前由秘書處從裁決委員會成員庫中隨機抽取。
裁決委員會獨立對爭議事項進行裁決,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干涉;裁決委員會作出決定后,裁決決定必須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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