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路梅)針對目前存在的相當一部分中小學校長專業(yè)化水平較低、官氣十足、依法治教意識淡漠等現象,民進中央以提案方式呼吁盡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制度。
民進中央的這份提案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就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制定了多項政策,明確指出:“推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明確校長的任職資格,逐步建立校長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的機制。實行校長任期制,可以連聘連任。積極推行校長職級制!
但是,中國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的專業(yè)化進程,從制度建設和實施效果看,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成果,在中小學校長崗位上不具備校長任職資格的大有人在。據某地級市調查,該市10所縣(市區(qū))一中來自教育系統(tǒng)之外的校長達6名。
提案認為,目前中國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中小學校長任職專業(yè)標準籠統(tǒng)、要求太低,已不適應中小學教育的實際需要;二是缺乏嚴格的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準入制度,致使校長任職資格制度形同虛設,沒有起到“門檻”的作用;三是中小學校長的行政化現象日趨嚴重,校長職位與行政級別掛鉤,不適于中小學校長隊伍專業(yè)化建設的要求;四是中小學校長專業(yè)能力、工作績效不與薪酬體系掛鉤,不利于調動校長工作的積極性。
提案建議,應真正建立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制度。教育部應圍繞學歷、資歷、專業(yè)素養(yǎng)等盡快出臺新的國家中小學校長專業(yè)標準;實施嚴格的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準入制度,缺乏中小學管理經歷,不具備中小學校長專業(yè)素養(yǎng),沒有獲得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者不能擔任中小學校長;全面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把中小學校長日常的晉升和管理權交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實施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及隊伍管理制度,包括聘任、培訓、考核、監(jiān)督、激勵、保障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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