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股市走牛,股價上漲。巴菲特在整個1982年都沒有能以合理的價格買到好的公司。為改變無股可買的被動局面,巴菲特花錢登廣告求購公司,并公布了條件:
“我們對具有以下條件的公司有興趣:
。1 巨額交易每年稅后盈余至少有五百萬美元;
。2 持續(xù)穩(wěn)定獲利我們對有遠景或具轉機的公司沒興趣;
。3 高股東報酬率并甚少舉債;
。4 具備管理階層我們無法提供;
。5 簡單的企業(yè)若牽涉到太多高科技,我們弄不懂;
6 合理的價格在價格不確定前,我們不希望浪費自己與對方太多時間。
我們承諾完全保密并盡快答復是否感興趣,通常時間不超過五分鐘!
1978年巴菲特在給股東的信中曾提出:
“只有當以下條件都符合時:
(1)我們可以了解的行業(yè);
(2)具有長期競爭力;
(3)由才德兼?zhèn)涞娜耸克洜I;
(4)吸引人的價格。
我們才會把資金投放進去!
事實上,1978年所述的四個條件與1982年廣告中公開的六個條件本質上完全相同,后者是前者的細化和具體化。
巴菲特不止一次地說:“以合理的價格買好公司就會必然掙錢”。所以,什么是好公司是非常關鍵的問題。
巴菲特直截了當?shù)匕延芰ψ鳛榕袛嗍欠窈霉镜暮诵,六個條件都是從不同的側面揭示好公司的盈利能力應具備什么特點。
其中,第一個條件是好公司必須每年盈利,且盈利要達到一定規(guī)模。第二個條件強調的是盈利必須要有持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第三個條件強調的是盈利要有效率,所獲取的盈利必須盡可能少地耗費資金和資源。也就是說,好公司投入產出比一定要高。并且不依賴大量的負債,不是靠放大投資人的風險、刀口舔血來獲得高額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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