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水價聽證會又一次重蹈了“逢聽必漲”的覆轍,以水價上調0.9元/噸而告終。高達九成的聽證會代表贊成提價,只是在具體方案上做了不同的選項,如此一邊倒的代表意見令人費解。水務成本不透明、低收入代表缺席聽證會等痼疾再次遭到業(yè)界質疑。
從此前蘭州、寧波等地水價調整的結果看,本應以“傾聽民意”為初衷的聽證會,其結果卻并不一定意味著完全真實民意的表達。由于根本不具備清算水務成本收益的專業(yè)能力,所以聽證會代表在履行職責時往往質疑聲少、附和意見多,被外界指責為“流于形式”。再加上消費者代表身份屢屢出現(xiàn)瑕疵,水價聽證會的“公正性”受到考驗。
按照一般的水務經營流程,自來水價格主要包括供水費、污水費以及水資源費三項內容,北京此次上調的是后兩項費用。其中,污水費處理涉及水務公司的經營成本,而水資源費則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制定費率,征收后按比例上繳中央財政。目前,各界爭論的議題聚焦于前者,質疑點主要在于:水務公司的排污成本是否還有現(xiàn)實的壓縮空間?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中,是否有“藏污納垢”的成分在內?只有在回答完這兩個問題之后,才會涉及到如何漲價的問題。即如果確實需要通過漲價來彌合成本,那么現(xiàn)行的漲價幅度是否合理?
遺憾的是,在水務公司壟斷供給的格局下,其真實成本明細鮮見被充分披露。不僅如此,水務公司對于相關細節(jié)可謂是諱莫如深。比如有人對“北京當年污水處理量增幅小于污泥處置成本增長幅度”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質疑,卻并沒有得到水務機構的正面答復。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聽證會根本無法做到信息公開透明,也讓水價聽證會上供求雙方的價格博弈失去了根基。
此外,聽證會代表身份合理性問題也牽動了消費者敏感的神經。公開信息顯示,北京此次聽證會由25名聽證代表參加,有多達22名的參加人同意每立方米調整0.9元的方案,與會代表意見“一邊倒”的特征十分明顯。從人數(shù)上看,此次聽證會有10名消費者參與,符合現(xiàn)行《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消費者人數(shù)不得少于聽證會參加人總數(shù)的五分之二”的硬性規(guī)定。然而媒體調查發(fā)現(xiàn),這些消費者代表幾乎都有一定的“頭銜”,包括超市經理、企業(yè)老總、醫(yī)院主任醫(yī)師、大學教授、社區(qū)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等,而中低收入群體代表卻難覓蹤影。這未免令人遺憾,畢竟受水價調整影響最大的恰恰是中低收入群體,其代表的缺位讓聽證會的現(xiàn)實意義大打折扣。
其實,聽證會代表身份錯位的問題在其他地區(qū)也曾多有出現(xiàn)。日前,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有關人士就公開承認,前期在哈爾濱水價調整聽證會中,其代表人員身份確實存在瑕疵。由于哈爾濱市消協(xié)沒有對聽證人員身份進行認真核實,造成張冠李戴,甚至有假冒身份的人進入聽證代表名單。對此,該地消協(xié)負責人辯解道“消協(xié)只是受委托負責推薦消費者代表給物價局;核查雖也應該做,但哈爾濱冬天冰天雪地,報名非常不方便,就是一個電話報名的形式,核查起來也有難度。”由此可見,本來十分嚴肅的公用事業(yè)價格聽證會,在消協(xié)等部門看來卻是“無足輕重”,代表身份核實工作如此輕率,又怎么能夠保證聽證會彰顯出公眾民意呢?
不可否認,導致當前水價調整無序的根本原因還在于水務成本的非透明化。從英國等國家把公用資源產品決定權交還給市場的改革歷程看,我國水務等資源供給當向民營資本放開,在政府制定好競爭規(guī)則的前提下,讓其發(fā)揮出積極的“鯰魚效應”,進而倒逼水務成本和收費趨向合理。但在當前,各地水務供給仍處于壟斷格局,聽證會則成為保護消費者切實利益的一道“屏風”。然而在信息不對稱、身份瑕疵等問題的干擾下,這一“屏風”在實質上形同虛設,最多不過是水務機構享受壟斷利潤的遮羞布而已。由此而言,在市場實質競爭付諸闕如、成本收益核算遮遮掩掩的前提下,完全依靠一場聽證會就來決定公用事業(yè)價格漲跌,根本就是不切實際的做法。(馬紅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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