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裂變:中國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分手調查”是《管理學家》2010年推出的專題案例,旨在對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分手的原因、失敗因素及成功經驗進行梳理和總結。為了讓“調查”更具代表性,歡迎各位讀者提出寶貴意見或提供研究素材,任何建議請發(fā)送郵件至guanlixuejia@gmail.com
“九頭鳥”裂變
“飛”進北京城 “天上九頭鳥,地下湖北佬”,湖北人喜歡以九頭鳥自喻,九頭鳥酒家即取意于此。在1990年代,九頭鳥酒家(以下簡稱“九頭鳥” )憑借一己之力讓非“八大菜系”的湖北菜在北京占得了一席之地。
“九頭鳥”的前身只是一個簡單的早點攤。1987年,周鐵馬、蘆細娥夫婦因為蓋房子欠了外債。為早日還債,蘆細娥在家門口擺了一個早點攤。由于蘆細娥勤勞肯干,再加上物美價廉,這個早點攤經營得不錯。這讓蘆細娥大受鼓舞,又開了一家取名為“登峰酒家”的小炒店。蘆細娥對湖北的特色菜肴進行了改良,再加上登峰酒家的服務和就餐環(huán)境都很好,登峰酒家也火了起來。1993年,蘆細娥和周鐵馬又在武漢開了兩家登峰酒家。 1994年,蘆細娥派大女兒周紅來到北京考察市場。周紅原本是學服裝設計的,1992年辭去工作開始參與登峰酒家的管理。周紅認為,餐飲企業(yè)要有大的發(fā)展,必須要走連鎖經營之路。在周紅經過一番考察后,1994年8月,周鐵馬、蘆細娥一家人都來到來北京,決定把北京作為企業(yè)的發(fā)展重點。
1995年3月,北京第一家“九頭鳥”店在友誼賓館對面開張營業(yè)。和登峰酒家一樣,九頭鳥”延續(xù)了“顧客就是太陽”的經營理念,并提出“100-1=0”的服務標準,即如果做了100件事,其中有1件不到位,那么整個工作都等于零。在這種對服務近乎苛求的管理下,“九頭鳥”很快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和喜愛。1998年1月,“九頭鳥”又在北京航天橋附近開了一家分店,在競爭激烈的北京城站穩(wěn)了腳跟。
夫妻失和 “九頭鳥”分家
創(chuàng)業(yè)成功了,但周鐵馬和蘆細娥的感情卻出現(xiàn)了裂痕,兩人甚至鬧到了要離婚的地步,主要原因是周鐵馬有了外遇。周紅自然站在母親這邊,一家人的和諧不復存在,“九頭鳥”內部形成了兩大陣營:一邊是周鐵馬,一邊是蘆細娥、周紅母女。1995年10 月,“北京市九頭鳥酒家”的法人代表變更為周紅。1997年5月,以“北京市九頭鳥酒家”為注冊人,九頭鳥商標被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
1998年5月,本就風雨飄搖的周鐵馬一家再起波瀾。周紅從他人口中得知,“北京市九頭鳥酒家”的法人代表由自己變成了周鐵馬,而她本人卻并不知情。據周紅介紹,經過查證后,她發(fā)現(xiàn)是父親偽造了自己的簽名,到工商局私自辦理了法人代表的變更手續(xù)。
就法人代表變更一事,周紅向北京市海濱區(qū)工商局提出了申訴,經過調解,雙方決定“分家”。 1998年5月21日,周鐵馬、蘆細娥和周紅三人正式簽訂了財產分割協(xié)議,對家庭和企業(yè)財產進行了分割。根據協(xié)議,企業(yè)總資產為1000萬,九頭鳥 商標被評估為200萬。周鐵馬、蘆細娥、周紅各分得企業(yè)總資產的30%(剩余的10%分給了周紅的妹妹)。周鐵馬獲得3家九頭鳥分店(武漢1家,北京2家),同時,蘆細娥和周紅認可了周鐵馬對“北京市九頭鳥酒家”法人代表的變更。蘆細娥、周紅母女獲得了其他分店,以及九頭鳥商標的所有權。
1998年11月,周紅在工商局注冊了“北京九頭鳥航天橋酒家”,法人代表是周紅。根據協(xié)議,周紅開始辦理九頭鳥商標轉讓手續(xù)。1994年4月,商標局核準九頭鳥注冊商標的專用權由“北京市九頭鳥酒家”轉讓給“北京九頭鳥航天橋酒家”。至此,從法律意義上,周鐵馬就失去了九頭鳥商標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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