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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媒體報道稱,“國酒茅臺”商標尚未獲得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批準。對于已經(jīng)用了半個世紀的“國酒”稱號其實并沒有拿到官方“許可證”的指責,白酒業(yè)龍頭貴州茅臺昨日向記者回應說,此事并不會動搖茅臺在行業(yè)中的地位,對公司“沒影響”。
記者登錄工商總局商標局網(wǎng)站看到,貴州茅臺于2001年9月13日申請的申請?zhí)枮?991120和1991122的“國酒茅臺”商標狀態(tài)均為“商標已無效”。2006年8月1日申請的申請?zhí)枮?514889的“國酒茅臺”商標也顯示“商標已無效”,商標流程顯示為“駁回復審”。商標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1年申請的兩個號都是在2002年被駁回復審的,之后茅臺就沒有再啟用這兩個號。而2006年的申請?zhí)栆脖获g回了,駁回通知于2009年9月21日就下發(fā)了!
對此,茅臺董秘辦工作人員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并不知曉此事,所以不方便發(fā)表任何評論。而該公司企劃部相關工作人員則對記者表示,此事不會對茅臺造成什么影響,不管怎么樣茅臺的國酒地位是不會被動搖的。
已經(jīng)被消費者認可為“國酒”的茅臺“國酒”商標卻未獲得通過,此事一經(jīng)曝光,引起了業(yè)界和公眾的極大注意。不過,茅臺股價并未受此消息拖累,昨日報收148.16元,漲幅為2.87%。
大同證券分析師付永褕表示,茅臺資本市場并沒有出現(xiàn)大的波動,說明此事應該不會影響到茅臺酒的銷售,因此業(yè)績也不會受到影響!皣泼┡_”對于茅臺來說只是一種附加值,茅臺酒的高端形象已經(jīng)形成了人們對它的心理認可,即使失去了這個附加值,也不會太大地影響到人們對它的忠誠度。
今年7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fā)布最新規(guī)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工商總局商標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新規(guī)定對之前申請成功的企業(yè)無效,如國窖1573這樣的品牌依然可以使用。這也意味著,貴州茅臺今后要獲得“國酒”商標幾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記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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