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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打贏保險騷擾電話官司 保險公司為話費買單

2006年12月19日 08:57

  本報曾報道自稱“月球大使”的李捷因頻繁接到保險公司推銷車險的電話,而提交23份起訴狀狀告不同的保險公司。昨天,首起立案審理的保險騷擾電話案在朝陽法院有了結果,法院以李捷無義務因保險公司的推銷行為而支付話費為由,判決中華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賠償李捷的話費損失6元6角3分。

  今年4月,李捷頻繁接到中華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業(yè)務員的電話,來電都是為了給一輛即將到期的高爾車上保險。李捷說,因手機是雙向收費,他不得不“被迫”為這些電話買單。因此他起訴要求對方道歉、賠償話費并支付精神損失費1萬元。

  開庭后,中華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公司說,李捷不能證明他與業(yè)務員成某通話的內容是有關推銷保險的。但法官說,打入李捷手機的座機是保險公司的,同時保險公司也承認成某是他們公司的保險業(yè)務員,而成某確實曾向一李姓先生發(fā)過傳真。由于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證明保險公司與李捷之間存在除保險外的其他業(yè)務,因而法院推定保險公司的業(yè)務員曾通過電話向李捷推銷過保險。

  最終法官認為,李捷無義務因保險公司的推銷行為而支付話費,因而保險公司應賠償李捷因此而產(chǎn)生的話費損失。此外,由于李捷提出的賠禮道歉和精神損失的請求缺乏法律依據(jù),也被法院同時駁回。(京華時報 孫思婭)


 
編輯:郜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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