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和購置稅優(yōu)惠不可同時享受的情況已成歷史。1月18日,財政部、商務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 《關于允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同時享受的通知》,明確從2010年1月1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車主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和1.6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即符合有關條件的車主可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1.6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征收的政策。
此次政策的疊加實施,是繼年初國家將2010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由3000元至6000元調高到5000元至18000元后,第二次大幅調整“以舊換新”政策,進一步提高了車輛以舊換新的優(yōu)惠幅度。
以換購一輛15萬元的1.6升排量車型為例,新政實施后,可節(jié)省購置稅支出3205元,這相當于去年“以舊換新”最高補貼的五成多。加上可享受的“以舊換新”補貼(5000元至18000元),可為以舊換新且換購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者節(jié)省 8205元至 21205元。
據(jù)中國汽車流通行業(yè)協(xié)會介紹,新政實施后,車齡在七八年、估價在2.2萬元左右的夏利、桑塔納等老舊車型,其獲得的補貼與其二手車市場的估價相當,考慮到二手車轉讓費及復雜的手續(xù),已有不少消費者表示,更偏向于將車輛以舊換新,排量1.6升及以下車型將成為以舊換新的首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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