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網友葉女士是位年輕媽媽,為了方便接送小孩上下學,于4月購買了一臺大眾斯柯達晶銳小車。不料,新車駕駛還不到35天,一起悄然發(fā)生在發(fā)動機倉內的“自燃”,致使發(fā)電機及附近多處塑料部件被燒損炭化。驚恐之余,她只好將車閑置在車庫,等候廠家的處理意見。
然而,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對此稱,稱經技術人員現場勘查,該車燃燒的原因非車輛本身質量原因所致,上海大眾不承擔任何責任。葉女士為此十分氣憤,她認為“廠家的這種處理方式是對客戶安全、自身品牌的不負責”,并表示將會采取一切方式維權到底。
葉女士發(fā)現小車“自燃”后,便一直將其閑置在車庫
發(fā)電機外部有明顯被燒損痕跡,但從外殼散熱孔觀察,內部線圈呈黃棕色,屬正常色
12萬名牌小車駕駛僅35天出現“自燃”
6月19日,葉女士將此事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發(fā)帖——《斯柯達新車開了35天自燃,廠家拒不承認質量問題,寒心!》,一時成為眾多網友關注的熱點,短短幾天時間內跟帖留言多達200余條,點擊率高達3萬余次。
23日上午,紅網記者來到葉女士家中——湘潭市中建五局宿舍。葉女士指著車庫里落滿灰塵的車說,“花費近12萬的名牌小車,買回來使用還不到35天,竟然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出現‘自燃’,還哪里有安全保障可言,還有誰敢開它?”
葉女士所購買的大眾斯柯達晶銳黑色小車,是于4月17日在長沙斯柯達4S店——湖南同力天湘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愛車出現“自燃”,葉女士起初并不知曉。據她介紹,5月22日15時左右,她駕車接小孩回家,在湘潭岳塘區(qū)建設路口附近與一輛東風標致307小車發(fā)生刮擦。
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工作人員在進行勘查理賠的過程中,發(fā)現葉女士小車發(fā)動機艙內有“自燃”跡象。根據燒壞的情況判斷已有數日時間,葉女士這時才知道愛車曾發(fā)生過“自燃”。
要求廠家作出安全承諾遭拒
葉女士打開發(fā)動機倉車蓋告訴紅網記者,發(fā)電機塑料端蓋、部分線束及發(fā)動機蓋管、部分線束等已燒損炭化,但行車電腦沒有任何安全隱患提示,目前該車仍然能正常駕駛!斑@應該屬質量問題,發(fā)動機艙內出現多處燒損,行車電腦應該有安全隱患提示。”
5月22日當晚,長沙斯柯達4S店派技術人員來湘潭進行查驗,無法解釋“自燃”原因,告知需要請廠家進行查驗處理。27日下午,上海大眾派出質保部和售后部兩工作人員來到湘潭進行了實地勘查,得出“非廠家質量問題”的結論。至于發(fā)生“自燃”的原因,同樣無法給出明確的答復。
對此,葉女士當場提出三個了要求:一是對車輛進行免費全面的檢查,并免費進行所有損件的維修;二是如果再次出現類似情況,廠家應直接換車;三是延長一倍的質保期,質保項目和內容按上海大眾既有質保標準執(zhí)行。
在葉女士看來,這3點安全承諾,上海大眾應責無旁貸承擔起來。但對方最終給出的回復是“僅接受免費維修”。
上海大眾:“自燃”非質量問題
針對葉女士的投訴,上海大眾在6月10日向其寄送了一份函。函中稱,該車燃燒發(fā)生在發(fā)動機倉內,是多點分散式燒損,而相關連接管路及接口無滲漏。同時,發(fā)電機外部有明顯被燒損痕跡,但從外殼散熱孔觀察,內部線圈呈黃棕色,屬正常色,排除發(fā)電機引起起火。
“現場用VAS5052故障診斷儀,對整車系統(tǒng)全面故障診斷,結果全部顯示‘正!。”函中認為,燃燒發(fā)生在發(fā)動機艙內,發(fā)動機蓋隔音墊處于所有燃燒點上方,燃燒所產生的揮發(fā)物質和高溫必然會在隔音墊的表面上留下煙熏火烤的痕跡,但從現場勘查的情況來看,發(fā)動機隔音墊完好無損,推定燃燒是在發(fā)動機蓋開啟的情況下發(fā)生的。
據此,上海大眾公司認為,該車燃燒原因不是車輛本身質量原因所致,故對本次燃燒事故不應承擔責任。紅網記者撥打大眾斯柯達關愛熱線4008201111,欲進一步了解處理情況,該熱線813客服回復稱,售后部門已處理該項投訴。
目前,長沙市工商局雨花區(qū)分局洞井鎮(zhèn)工商所已介入此事,但調解沒有取得任何結果。葉女士及其家人表示,他們希望相關質監(jiān)部門對“自燃”的原因,給出一份權威的鑒定。同時,他們將積極準備相關證據,采取法律的手段維權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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