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記者從吉林省工信廳相關(guān)負責人處獲悉,長春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將采取“整車租賃、裸車銷售和電池租賃并存”的混合推廣模式,補貼最高4萬元左右。
該負責人透露,長春的補貼方案中,對于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與純電動車的補貼差額不大。如此一來,在國家為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的基礎上,加上吉林、長春省市財政的配套補貼,在長春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與純電動力最高可分別獲9萬元、10萬元的購買補貼。該負責人稱,長春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已經(jīng)報請四部待批。 (潘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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