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6日電 據(jù)北京晨報今天刊載的綜合消息,繼劉曉慶等人被拘捕之后,11月17日,娛樂圈再掀波瀾。據(jù)《21世紀環(huán)球報道·明星周刊》報道,素有“詞壇怪才”之稱的張俊以,因涉嫌巨額詐騙,目前已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拘留,案情處于隔離審查階段。據(jù)悉,巨額詐騙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若涉及金融詐騙,最高可判處死刑。
為何被拘捕?
雖然有關部門拒絕透露張俊以被拘捕的具體情況,但《明星周刊》報道,一位與張俊以相熟的工作人員透露,張經(jīng)常以“獻愛心”的名義策劃一些文藝演出,通過這個名目向社會和企業(yè)斂財,而斂來的錢并沒有用到社會福利上,而是落入了他的個人腰包。他用這樣賺來的錢不斷在許多報紙和雜志上給自己做形象廣告,靠這些“廣告”得來的知名度,舉辦晚會更加輕而易舉,如此形成一個循環(huán)。據(jù)說他這次涉案金額十分龐大。
各方反應不一
張俊以被拘捕的消息見諸報端之后,各方人士紛紛表態(tài)!睹餍侵芸吠嘎,本月18日,成都一大型演出主辦方得悉張俊以被拘后,馬上將印有張俊以名字的3000份節(jié)目單收回,重新印制沒有張俊以名字出現(xiàn)的新節(jié)目單;一些電視臺也或正式或口頭通知各部門,以后的節(jié)目中不得再出現(xiàn)有關張俊以的文字和圖像。
《江南時報》報道,張俊以的前女友、歌手林萍表示:“他和我早就沒有了來往,我對他的什么事都不關心,包括以前他給我寫的歌,分手后我也沒有再唱了!薄短旄鐖蟆穲蟮滥畴娨暸_一位記者表示:“那么愛擺譜的一個人出事很正常啊!”原來張俊以曾在參加一個音樂頒獎活動時,帶了七八個“隨從”出席,其中一人專門負責拿茶杯,每隔十分鐘就會給張俊以遞一次茶杯,陣勢、派頭賽過天皇巨星。《華西都市報》報道,甲丁認為:“據(jù)說張俊以主要是在資本運作上有違法行為,但他被稱為‘詞壇怪才’還是有道理的,他寫的一些歌詞精巧貼切,妙語連珠,是一流的。”歌手孫楠兩年前曾因張俊以公司生產(chǎn)的一種減肥藥,冒用他的名字和形象作宣傳,差點和張俊以打起官司。對張俊以被拘一事,孫楠表示一概不知。
張俊以何許人?
張俊以素有“詞壇怪才”的封號,他最常面對公眾的身份是詞作家、詩人、晚會策劃人。其實,文化人之外,他的頭銜還有一大堆:北京鄭泰集團董事長兼總經(jīng)理、北京生命之星醫(yī)藥集團董事長、《歌迷大世界》社長和《華人文化世界》社長。據(jù)《明星周刊》披露,張俊以經(jīng)營的生命之星藥業(yè),是其在吉林買斷了“生命之星”,自己主要管“生命之星”的銷售。而《歌迷大世界》的社長也告訴他們,張俊以在該雜志社只是名譽社長,不參與和干涉雜志的運作和出版,只是偶爾會幫他們拉拉廣告。眾多頭銜中,張俊以到底是干什么的,似乎讓人一頭霧水。
同學披露發(fā)家史
張俊以的老家在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父親是文化局一名普通干部,母親是家庭婦女。據(jù)《華西都市報》報道,張俊以的一位女同學透露了他在該縣的一些情況。上學時,張俊以語文成績很好,人也聰明。初中二年級開始搞詩歌創(chuàng)作,高二時因數(shù)理化成績差輟學了。18歲時,張俊以在縣里的詩歌大賽上獲得第一名,被聘到文聯(lián)的一張內(nèi)部報紙擔任主編。1982年某知名歌手到東遼演出,張俊以從同學那里借來600元錢,以東遼縣文聯(lián)公家的名義請其吃飯,席間與該歌手合了影,逢人就拿出來展示。這次事情,讓張俊以發(fā)現(xiàn)組織明星走穴演出能賺錢,于是就借錢從北京組織了幾個二流明星來東遼縣演出,結果大獲成功。兩位北京明星遂勸張俊以去北京闖蕩,結果,張俊以就毅然只身離開故鄉(xiāng),開始了自己的“北漂”生涯。(檸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