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2002年10月2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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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費電話”打到家 武漢一家長欲起訴聲訊臺

2002年10月28日 09:30

  中新網(wǎng)10月28日電 據(jù)武漢晨報報道,“勾費”的聲訊電話竟打到家中,懵懂小兒竟對此著迷,話費因此不斷攀升。昨日,家住漢口寶豐二路的陳女士欲就此起訴這家聲訊臺。

  據(jù)陳女士介紹,自9月份起,她家里每個月的話費都超過千元,手機也經(jīng)常是交費不幾天就又停機了。昨日,陳打出話費單一看,發(fā)現(xiàn)僅8月底最后5天,打給一家“新宇”信息臺的話費就達400多元;而手機費還不知有多少。

  回家一問,才知是自己不到9歲的兒子打的。兒子說,電話是對方先打到家里來的,一般來電的時間是上午10時至11時,電話那頭除了出一些有獎競猜之類的題目外,也與孩子談些別的。一般講不到兩分鐘,對方就把電話掛了。小孩經(jīng)不住誘惑就給對方打過去。

  陳女士表示將就此起訴這家聲訊臺。

  武漢民本律師事務所的袁律師認為,陳女士的兒子不滿十周歲,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其所實施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根據(jù)《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消費者應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quán)利、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quán)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權(quán)利。信息臺的這一行為,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的以上權(quán)利,并給消費者造成一定的經(jīng)濟損失。消費者有權(quán)起訴對方并要求其承擔責任。(夏應鵬)


 
編輯:李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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