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光明日報》今日發(fā)表文章,就近一段時間內(nèi)數(shù)起中國漁民在菲律賓被扣事件進行了調(diào)查,并對此事件進行了具體地分析。
今年1月31日至2月6日,我國海南省的五艘漁船因進入菲律賓海域捕魚,人員和船只被菲海岸警衛(wèi)隊扣留;后來又有一艘來自廣東臺山的漁船也在同一海域被菲方扣押。包括14名未成年人在內(nèi)的136名中國漁民被關進了巴拉望省公主港市監(jiān)獄,直到10月5日,他們才全部獲釋回國。期間,由菲司法部長懷有個人目的挑起的一場爭端頗引世人矚目,而我國漁民的釋放過程也同樣一波三折。日前,光明日報的記者專門對事情的真相和來龍去脈進行了追蹤調(diào)查和采訪。
阿羅約指示釋放未成年人
因為中國漁民是在菲律賓領海而不是在有爭議海域捕魚被抓的,“得理不饒人”的菲方竟對中國駐菲使館通過外交途徑接連發(fā)出的“盡快解決被扣漁民問題”的照會,均未予以正式回復。
2月的一天,是菲律賓海軍組建104周年紀念日,阿羅約總統(tǒng)在海軍總部向幾名官兵授獎授勛。其中一名獲獎人竟是幾天前“抓人扣船”的所謂“英雄艦長”。國防部長雷耶斯將軍看到在場的王春貴大使對此很不高興,立即私下向阿羅約總統(tǒng)作了匯報,引起阿羅約的重視,馬上請王大使到貴賓休息室介紹有關情況。王大使當即指出,巴拉望監(jiān)獄本來條件就十分簡陋,現(xiàn)在原本能容納兩百人的牢房,關押人數(shù)超過了四百人,惡劣的環(huán)境令許多水土不服的中國漁民已經(jīng)染上了疾病。希望菲方能鄭重考慮中方照會,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釋放中國漁民;此外,根據(jù)菲律賓法律,未成年人不應入獄關押,更何況把他們與各類成年犯人關在一起,因此中方特別要求立刻釋放他們。阿羅約當即指示有關部門進行研究,且下令先釋放14名中國少年。
抓扣中國漁民的“貓膩”
稍后,14名中國少年獲釋。但關于另外122名漁民的問題,菲方卻遲遲拿不出處理結(jié)果。在大使館官員多次現(xiàn)場督促下,當?shù)卣疅o法推脫,截至9月上旬,勉強開了兩次庭。但釋放中國漁民之事毫無進展。其中原因何在?經(jīng)過多方深入采訪,我們才了解到這其中竟有四大“貓膩”:第一、當?shù)厮痉ü賳T貪污腐敗。按照近年來的“老規(guī)矩”,他們一方面不想通過正常的司法程序解決問題,另一方面更不想及時了結(jié)案件,以免過早“自斷財路”。第二、當?shù)匾恍┤A人打著“經(jīng)由非正常途徑”,“鉆菲方法律空子解決問題”的幌子,與“貪心”法官和律師勾結(jié),先拖時間,再開高價,誘使不明真相的國內(nèi)和菲國一些華人商會“出高價撈人”和“生活維持費”。第三、分贓不均,導致事件失控。隨著雙方政府、特別是我駐菲領事部的全面介入,暗箱操作逐步曝光,巴拉望方面干脆拖著硬挺。
以往,拖個十天半月,被捕漁民(也曾有過來自越南等國的漁民)就會被放出來,但是漁船和遠洋捕魚用的各種昂貴儀器卻總會在默契十足的“官商勾結(jié)”中被沒收、轉(zhuǎn)賣。更可氣的是,據(jù)說,“從監(jiān)獄里撈中國漁民”,在以打漁為主的當?shù)厮闶且槐救f利的“一條龍”大買賣了,馬尼拉方面也有人遙控參與其中,分一杯羹。這一次,由于人船眾多,“買方賣方”吵吵鬧鬧,“價碼”始終沒談攏。第四、由于巨額利益驅(qū)動,極個別中國“船主”屢次(或雇人)到菲海域獵捕海洋生物,甚至與當?shù)厝A人勾結(jié)“設法瞞過大使館”,甘愿“花小錢,冒小險,賺大錢”,其中一位“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海南省船長“兩次前科”在身,確實讓人家抓住了把柄。
剛剛離任的前領事部領事馬杰曾經(jīng)告訴我們,營救中國漁民和為被捕的漁民爭取人道待遇,是項耗時耗力的工作,著實令駐菲使領館疲于奔命,F(xiàn)任參贊朱桃英來菲不到兩年,已經(jīng)代表中國政府和駐菲使館6次赴巴拉望解救漁民,僅今年上半年就去了3次,還在當?shù)馗腥玖丝膳碌牡歉餆帷?/p>
司法部長拒不執(zhí)行“框架協(xié)議”
臨近8月,122名被扣漁民的釋放問題還沒有得到菲方司法部門的確切答復。王春貴大使以為李鵬委員長9月12日的訪問營造友好氣氛為由,在同菲外長奧普萊和眾議長德維尼西亞會晤時,專門提出釋放漁民的問題,希望能在我領導人訪菲之前或期間解決問題。對此,外長和眾議長都非常積極。在德維尼西亞議長的見證下,司法部長佩雷斯和王大使代表有關各方達成了“一攬子框架協(xié)議”:一、菲方?jīng)]收船只和打撈的所有海產(chǎn)品;二、象征性地罰款5萬比索(比索與人民幣匯價為6:1);三、每名漁民罰款2000比索;四、釋放全部122名中國漁民。
后來,佩雷斯以一些參眾議員及非政府組織和環(huán)保組織反對為由,單方面推翻“協(xié)議”,提出了附帶政治色彩的一些要求,并將“5萬比索”變?yōu)椤?萬美元”(美元兌比索為1:52)。期間,海南省方面也派出代表與菲司法部接洽,但被對方蠻橫拒絕。為此,9月10日,王大使和使館領事官員又專門與佩雷斯部長見面協(xié)商,對方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同意在李鵬委員長來之前放人。
9月15日,來訪的李鵬委員長與阿羅約總統(tǒng)會晤時還專門提到122名被扣漁民的事,指出中國政府也不贊成非法捕魚,漁民的家人希望能早日同他們團聚。阿羅約總統(tǒng)同意按雙方已經(jīng)有的框架協(xié)議解決。
司法部長與大使紛爭真相
9月20日上午,在駐菲使館兩名領事部官員的陪同下,王大使前往司法部見佩雷斯部長,落實兩國領導人談話。由于是應約前往,事先誰也沒想到竟引發(fā)了一場外交風波。我們多方了解到當時的過程是這樣的:
王大使:“部長閣下你好,明天就是中國人傳統(tǒng)的中秋節(jié)了,這是一個中國人闔家團圓的日子,漁民的親屬希望他們的親人能盡快回國同家人團聚。我特別準備了一盒月餅,期望你品嘗(送上月餅)!
部長:“(接過月餅)謝謝大使閣下。”
王大使:“10天前,在我國領導人訪菲之前,我們曾見過面,商討被扣中國漁民的事情。阿羅約總統(tǒng)和李鵬委員長都對漁民的事非常關心,特別是阿羅約總統(tǒng)希望按已有框架協(xié)議早日解決!
部長:“總統(tǒng)也無權(quán)干涉司法程序。中國漁民問題只能按司法程序解決。你方的律師是誰?(中方遞上名片。)”
王大使:“我們對貴國的司法是尊重的。但問題是半年多了,還是沒有結(jié)果。我及我的部屬研究過相關的菲國第8550號法令。貴國司法慣例是,重判不重罰,重罰不重判。他們已經(jīng)被關了超過七個月,而且對沒收船只不持異議,同意2千比索的個人罰款和船只罰款。并且我方認為,解決兩國漁民問題不能僅僅考慮法律,還要考慮到中菲關系的大局,還應基于人道主義原則。”
部長:“你用不著教我們怎么執(zhí)法!”
王大使:“那問題怎么解決?”
部長:“(一甩手,)GO(走)!”(離開,到另外一張桌子后坐下。)
王大使:“(鄭重地)你怎能如此對待外國使節(jié),我完全不能接受。我出使菲律賓兩年,接觸了很多菲人,并被很多人當作好朋友。我實在不能理解,你為何這樣粗暴地對待我!
部長:“(拍桌子)別打擾我,GO!”
王大使:“(走到近前,拍桌子)我不能走。(回到原先的桌子旁。)”
這時,司法部長辦公室外間的多名工作人員進來。
雙方對峙五分鐘。部長假裝看文件。
稍后,為打破僵局,大使請隨行人員向部長轉(zhuǎn)達兩點意見。一是請無關人員先出去;二是雙方可以坐下來繼續(xù)心平氣和地談。
部長:“(一擺手,讓下屬都出去,但拒不再談。)你威嚇(BULLY)了我,你要道歉,你威嚇了我!
王大使:“何為威嚇?我今天的言行,哪一點算是威嚇?我為何要用威嚇的辦法來談釋放中國漁民的問題。這在邏輯上也講不通。”(鑒于雙方無法再談下去,隨后,大使主動與對方握手告別。)
司法部長宣布中國大使是“不受歡迎的人”
王大使前腳離開司法部,佩雷斯馬上召開記者會,自己向菲律賓新聞界宣布王大使為“不受歡迎的人”。他先入為主地對傳媒說,中國大使以大欺小,踐踏菲律賓法律,命令司法部放人,并對他個人進行人身威脅。
兩個月前,佩雷斯曾對美國新任駐菲大使講過類似的話,當時那位大使在外國記協(xié)批評菲律賓司法腐敗,佩雷斯指責其“講話不負責,將會受到控訴”。后來,香港《亞洲周刊》將兩件事聯(lián)系在一起,嘲諷說菲律賓是當今最強大的國家,因為其高官既不怕得罪美國,也不怕得罪中國。
佩雷斯的講話短時內(nèi)曾引起不明真相的菲律賓普通民眾對中國的誤解,也獲得了少數(shù)反華議員的支持。
雖然,佩雷斯的調(diào)門高得出奇,菲律賓政府的反應卻極其平淡。阿羅約總統(tǒng)當天通過其發(fā)言人向外界表示,總統(tǒng)“不過問,交由外交部去處理”。文官長羅慕洛讓佩雷斯閉嘴。一些開明高官,比如國防部長雷耶斯將軍等人則在公開訪談節(jié)目中表示,就他們對王大使的了解,大使不是佩雷斯部長所說那樣。這位前三軍總司令甚至引用當?shù)刂V語說,王大使完全是那種“打他都不帶哭的人”。
我駐菲使館則靜觀其變,只在第二天由使館發(fā)言人發(fā)表了一則簡短聲明指出,佩雷斯的言論是單方面的,不準確的。
一段時間以來,此間也有眾多媒體陸續(xù)分析了佩雷斯的動機。他們認為:其一,改變被阿羅約總統(tǒng)排除在核心內(nèi)閣之外的窘?jīng)r。不久前阿羅約曾約國防、財政、貿(mào)工和文官長等四位內(nèi)閣愛將與其一起拍雜志封面,并起名“權(quán)利與榮譽”。有人據(jù)此嘲笑,在這個動輒講究法律的國家里,實權(quán)人物的司法部長卻在新聞界“蒸發(fā)”了。其二,大打民族主義牌,擴大知名度,為2004年參選參議員做早期準備。其三,出于以攻為首的律師職業(yè)特性,有專欄作家甚至譏諷他為“a good lawyer is a good liar(高明的律師是高明的說謊者)”。
司法部長言論急壞菲外交部
盡管9月22日是星期天,不是工作日,根據(jù)總統(tǒng)指示,菲代外長阿爾伯特親自邀請王大使到外交部,提出希望大使澄清事實,能與司法部長和解。王大使表示,握手言和在他不存在困難。據(jù)了解,菲方為了避開媒體的采訪,破例向王大使提供地下通道,前往外長辦公室。起初,司法部長并不愿意和解,要求王大使向他書面道歉。對此王大使一口回絕。后來主管亞太事務的資深副外長巴哈說,菲方會勸說佩雷斯“不再亂講話”,希望這場風波早早結(jié)束。
考慮到菲外交部對當前中菲關系良好發(fā)展勢頭的關注,王大使強調(diào),個人在感情上和名譽上受了損失和傷害,沒什么大不了的,他最關心的還是盡快妥善解決中國漁民釋放問題。這里不存在誰向誰道歉的問題,雙方可在和解時,口頭對偶發(fā)事件表示遺憾。菲亞太司長羅德里格斯接受本報記者提問時,對王大使的高姿態(tài)予以贊賞。
9月23日,王大使與佩雷斯部長握手言和。隨后,雙方同意按上述框架協(xié)議完成司法程序,釋放中國漁民。
兩國關系經(jīng)受了考驗
后來由于巴拉望議員米特拉等人及地方政府的阻撓,9月30日開庭沒有解決問題,直到10月2日才又開庭。在10月4日釋放中國漁民的當天,當?shù)卣蛡冞煽動民眾在監(jiān)獄門口設置路障、抗議示威進行阻撓,還以當?shù)卣x對10月2日的判決結(jié)果提出上訴。根據(jù)菲律賓法律的規(guī)定,只要訴訟一方有上訴,就得重新開庭。顯然,一部分人就是要制造事端,蔑視法律的嚴肅性,千方百計阻撓中國漁民回國,擴大事態(tài)。在中國使館的堅持下,10月4日早8:30分巴拉望法庭再次開庭,并當庭駁回了控方的上訴。122名漁民當天順利回到馬尼拉,并于次日返回祖國。
正如菲律賓大學亞洲中心著名政治評論家本尼托教授所說,從風波初期,到漁民們被釋放回國,中國駐菲使館像是在打一場艱難的戰(zhàn)役,又像是外界對中國大使駐菲兩年來開展工作的考驗和驗收。而期間(9月)中國李鵬委員長和軍委副主席遲浩田對菲的成功訪問,則充分體現(xiàn)了兩國領導人和中國使館的睿智與大度。
來源:光明日報作者:李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