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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民進黨“臺獨”黨綱鼓吹的是什么? 2002年07月31日 09:38 中新網香港7月31日消息:臺北訊,陳水扁昨天再次暴露其“臺獨”本質,在昨日下午首次以民進黨黨主席身份主持該黨中執(zhí)會時發(fā)表的關于兩岸關系的言論中,他大肆鼓吹該黨“臺獨”黨綱。并指所謂“臺灣前途決議文”(即“臺獨”黨綱)是民進黨目前處理兩岸問題的“最高指導原則”。 “臺灣前途決議文”中究竟宣揚了一些什幺觀點?據香港文匯報整理資料,民進黨在1999年5月8日通過的該文件,主要包括有七條內容—— 一,宣稱臺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需經由臺灣‘全民公投’方式決定”; 二,宣稱臺灣“并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并聲稱“一個中國”的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于臺灣”; 三,鼓吹臺灣當局“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lián)合國及其它國際組織”為目標; 四,鼓吹拒絕接受“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 五,鼓吹臺灣當局“盡速完成‘公投’的法制化工程”,并在“必要時”借以表達“全民意志”; 六,鼓吹島內“朝野”各界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面對大陸的“打壓”; 七,聲稱要與大陸進行“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以圖達成雙方“長期的穩(wěn)定”局面。 相關報道:陳水扁談兩岸關系 大肆鼓吹民進黨“臺獨”黨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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