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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周刊》誹謗文章嚴重影響希望工程募捐善款

2000年3月21日 07:02

  中新社香港三月二十日電 (記者 趙勝玉)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控告香港《壹周刊》誹謗案今天繼續(xù)開庭。上周 庭訊中,青基會提出多項證據(jù),指稱由于《壹周刊》刊登誹謗青基會的文章,使所募善款大為減少。

  上一周,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用兩天時間,對被訴方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陳詞。陳詞之后的十一個月內(nèi),雙方律 師用兩天半時間盤問證人。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秘書長徐永光出庭作證。

  控方律師列舉一組數(shù)字,說明由于《壹周刊》刊登誹謗青基會的文章,使所募善款大為減少。馮華健說,一九九二年 以前香港的希望工程捐款只有兩萬多元,九二年達到兩千零七十七萬,九三年更升至兩千六百九十八萬,而到九四年則驟減至 一千零一十三萬!兑贾芸钒l(fā)表誹謗文章之后,青基會只收到七百萬捐款。

  辯方律師則認為,青基會捐款減少是由于青基會停止在港推廣所至。

  徐永光作證時反駁說,九四年,青基會與文匯報聯(lián)合發(fā)行希望工程報告文學;一月底,青基會推出“一加一”助學活 動,在港和內(nèi)地刊登大量廣告;二月份,與香港無線電視推出希望工程在湖北山村建立希望小學、令貧窮兒童得以實現(xiàn)上學夢 想的紀錄片。徐永光稱,這些證據(jù)說明,希望工程在《壹周刊》刊登誹謗希望工程的文章后,并未停止在港的推廣。

  應控方律師的請求,作為證據(jù),當庭播放了這部紀錄片。

  本周青基會副秘書長楊曉禹及文章作者屈穎妍將出庭作證。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壹周刊》刊登涉嫌誹謗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的文章,青基會即日作出澄清駁斥,隨之 提出起訴《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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