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1日電 備受矚目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今天將在北京閉幕。按照議程,此次為期四天的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稿,就構建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有專家認為,集中全黨智慧形成的這份《決定》稿,將作為十六屆六中全會的重要成果,成為下一階段中國和諧社會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此次全會前,《決定》稿在黨內外一定范圍征求意見。各地區(qū)、各部門、各有關方面和中共十六大代表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
此次全會受到海內外媒體普遍關注。有內地報章指出,這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首次將社會問題納入決策討論內容。
媒體報道說,六中全會就構建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作出決定,是中國在推動經濟高速增長,基本解決十三億國民的溫飽問題之后,為增進全民福祉、建設公平公正的社會、實現(xiàn)經濟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而采取的重大戰(zhàn)略舉措。
有觀察人士分析稱,六中全會將對中國未來的政策走向產生若干重大影響,包括高層將在推動階層協(xié)調和改善民生上著力,同時加快執(zhí)政能力建設和政府轉型,協(xié)調中央與地方關系,確保中央權威和執(zhí)行力,等。
亦有海外學者指出,中國新領導層執(zhí)政開始,就把建設和諧社會提到中國政治的最高議程,相繼提出了各種圍繞著建設和諧社會的政治概念,如以人為本、科學發(fā)展觀等。和諧社會的概念既有創(chuàng)新的成分,也在實踐層面反映了中國現(xiàn)實的需要。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紀頭二十年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fā)展目標,“社會更加和諧”是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兩年前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把和諧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此后,胡錦濤等中共領導人多次就構建和諧社會問題進行調研,并作出重要闡述。
中共全黨的普遍共識是,當前,中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保持清醒頭腦,深刻認識中國發(fā)展的階段性特征,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是實現(xiàn)中國長遠發(fā)展目標的重要保證。
有學者曾指出,“和諧社會”是中國社會各階層廣泛接受的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目標。在醫(yī)療、住房、教育等費用居高不下、大學生就業(yè)不容樂觀的情況下,人們會對未來變得焦慮。構建和諧社會就是為了緩解社會普遍存在的焦慮感,有利于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也有助于社會的安全運行。
有學者認為,“和諧”社會的看點就在于社會建設,而中共已從重視社會建設的理論,飛躍到開始進行熟練操作、運用社會建設理論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