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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部發(fā)布《軍隊信訪條例》 9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6年08月19日 14:15

  經(jīng)中央軍委批準,四總部近日發(fā)布《軍隊信訪條例》,并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軍第一部專門的信訪法規(guī),是新形勢下軍隊信訪工作的基本依據(jù),是軍隊人員信訪活動的基本遵循?傉䦟iT下發(fā)通知,就學習貫徹條例提出具體要求。

  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對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高度重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確了工作方針和原則。近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化,經(jīng)濟的加速轉型,社會利益格局的調整,軍隊信訪工作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的重要指示要求,貫徹依法從嚴治軍方針,從實際出發(fā)制定條例,對軍隊信訪工作作出全面規(guī)范,是適應新的形勢,加強和改進軍隊信訪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強我軍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設的一項措施。

  這部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關于加強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體現(xiàn)以人為本的執(zhí)政理念,體現(xiàn)我軍的性質、宗旨,對于保持軍隊各級機關與官兵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軍事機關管理秩序和信訪秩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分7章49條,與國務院《信訪條例》相銜接,依據(jù)黨和國家關于依法行政、依法治訪的原則要求和軍委關于依法治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從軍隊實際出發(fā),對信訪的職責、信訪事項的提出、信訪事項的受理、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獎勵與處分作出了全面規(guī)范。

  條例體現(xiàn)軍隊信訪工作特點,明確了首長、機關、部門、信訪工作機構以及負責信訪工作人員的職責;明確了各級首長應當重視信訪工作,各級政治機關管理本級信訪工作,各級信訪主管部門應當指定具體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明確了各單位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提供便利條件。

  條例突出依法規(guī)范和維護信訪秩序,把依法、有序進行信訪活動作為對信訪人的基本要求,從信訪事項提出的范圍、渠道、方法和形式等方面作了普遍性規(guī)范。

  條例嚴格規(guī)范了信訪工作的程序,對信訪工作機構的登記、轉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職能部門受理、辦理信訪事項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作出具體規(guī)定。明確了對信訪事項實行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以提高信訪工作效率,促進信訪問題盡快解決。

  總政治部日前發(fā)出通知,要求把學習貫徹條例,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作為新形勢下黨委、機關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維護部隊和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各級要充分認識條例制定和發(fā)布施行的重要意義,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盡快建立和完善黨委統(tǒng)一領導下的信訪工作機制和基本制度,落實機關職能部門在解決信訪問題中的主體責任,按照新的要求規(guī)范信訪部門辦信接訪程序,認真負責地解決問題。

  來源:解放軍報


 
編輯: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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