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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美國同意陳水扁“過境” 具體地點待定

2006年05月02日 09:44

  中新網(wǎng)5月2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美國國務院華盛頓當?shù)貢r間1日表示,基于美國與臺灣當局間的“合作與建設性”關系,以及秉持安全、舒適、便利和尊嚴的原則,美國同意臺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從臺北前往巴拉圭及從哥斯達黎加返回臺北的旅程中“過境”美國。

  至于經(jīng)由何地“過境”,美國國務院說,目前雙方仍在協(xié)商中。

  報道說,美國總統(tǒng)布什1日上午批示公文后,美國國務院即回復臺灣“駐美代表處”,“駐美代表處”也立即回報臺北。報道引述“可靠消息”說,美方雖然同意陳水扁去回程都“過境”美國,但對臺灣方面提出的城市有意見,并向臺灣建議其他“過境”城市。

  報道透露,臺方向美方提出的“過境”方案是,去程經(jīng)過舊金山,回程經(jīng)過紐約。報道引述未經(jīng)證實的消息說,美方的反建議希望“過境”“單純化”,來回都經(jīng)過邁阿密。

  臺灣“駐美代表處”稱,已將美方意見轉回臺北,最后的決定將由臺北方面宣布。

  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秦剛曾經(jīng)在4月27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回答媒體提問時指出,中方堅決反對臺灣政要以任何名義、任何借口去美國活動。希望美方能夠恪守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立場,遵守中美三個聯(lián)合公報和反對“臺獨”的承諾,不允許陳水扁以任何名義、任何借口到美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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