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三月五日電(記者 路梅 陳立宇)臺灣“行政院主計處”五日公布的最新數字顯示,去年臺灣嬰兒出生人數二十點六萬人,較上年減少百分之四點九,出生率僅千分之九點一,再創(chuàng)新低。另一方面,臺灣“政策研究基金會”公布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四周年調查顯示,受訪者僅給該“法”實施效果打了六十一點九分(滿分一百)。
三月八日婦女節(jié)來臨前夕,臺灣一些學者、律師以及普通職業(yè)女性就“促進兩性平權”和“母性保護”問題舉行座談會。
據介紹,為避免家庭婚育影響女性工作權益,“兩性工作平等法”經過十二年的努力,于二00二年三月八日正式實施。然而“政策研究基金會”的調查卻顯示,對婦女生理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以及設置托兒設施等權益沒有做出規(guī)定的企事業(yè)單位平均高達六成。
性別人權協(xié)會律師王如玄指出,能夠享受到這些權益的多是公職女性,而在私企的女性員工往往只能“望餅興嘆”。臺北“兩性平等工作委員會”受理的案件是全臺灣最多的,其中又以懷孕被解雇的比例最大,即使是知名的國際企業(yè),也出現拒絕生育后女員工回公司的例子。她指出,除臺北、高雄、新竹等少數縣市外,臺灣其余地區(qū)的“兩性平等工作委員會”形同虛設。一是因為很多女性甚至都不了解自己應有的權利,二是即使女性明白自身權益受損,又有誰會為了一天生理假去得罪老板,丟掉飯碗?
“立委”林洪池說,臺灣女性在工作上遇到的最大問題,就在生產和育兒。“主計處”的統(tǒng)計顯示,沒有子女的女性勞動參與率為百分之六十九點四,如果家中有未滿六歲子女,則下降為五十四點二。未婚男女勞參率都在百分之五十五上下,但有偶女性的勞參率卻遠遠比有偶男性低了三成。
臺北市社會局局長薛承泰指出,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女性的勞參率呈m字形,即生育之后再就業(yè)的比率高,而臺灣女性勞參率卻呈現n字形,這表明臺灣婦女生育后再就業(yè)的機會被嚴重剝奪。于是,臺灣年輕人要么忙賺錢沒空生子,要么生得起養(yǎng)不起,更別提第二、第三胎了。當局鼓勵生育所發(fā)放的補助也無助于解決問題。
他認為,婦女生產育兒期間權益的不受保障對生育率產生很大影響,而人口結構的變化,才是臺灣面臨的最大挑戰(zhàn)。未來的七八年,戰(zhàn)后嬰兒潮將步入老年。生育率下降,老齡人口比率升高,將影響勞動力市場,進而影響經濟的發(fā)展。十到十五年后,老齡化社會的各種問題將凸顯,甚至能夠服兵役的人口也將不到十萬。
林洪池表示,“兩性工作平等法”里涉及的女性問題,政府機關責無旁貸,但有關部門卻仍在互踢皮球,知而不行。同時,該法實施受阻的原因還在于把利益得失集中在雇主身上,以致如何規(guī)避反而成為企業(yè)主的努力方向。生兒育女是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應考慮將生育保障轉由社會保險承擔。
與會人士指出,在目前的臺灣社會,女性仍舊是弱勢群體。要切實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法律條文”和具體實施上還有很多調整完善的空間。此外,應加強社會宣導、教育,讓女性了解自己應享受的權利,也讓男性懂得尊重、愛護女性,才能使“法律”得以落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