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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言語不和就用膠皮棍打人 物業(yè)攤上連帶責任

2006年02月28日 09:05

  中新網(wǎng)2月28日電 據(jù)人民法院報報道,2月27日,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孔某管制一年;判令孔某賠償自訴人煒偉4.6萬余元,孫某賠償5000余元,大連某物業(yè)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查明,去年3月4日下午,大連某公司職員煒偉趕往公司上班時,因嫌公司大門開啟太小而與值班保安孔某發(fā)生口角,在廝打中將孔某手腕劃傷。事后,孔某向孫某、劉某兩名保安訴說了被打情況,孫某、劉某兩保安隨即電話報警。

  隨后,他們見煒偉正在車間外閑談,便欲將煒偉帶回門衛(wèi)室詢問并等候警方處理。雙方言語不和,又廝打在一起,孫某用膠皮棍擊打煒偉的身體,孔某用鐵鍬擊打煒偉頭部,導致煒偉被打倒在地,頭面部受傷。事后,煒偉在醫(yī)院住院治療101天,構成十級傷殘。

  因此,煒偉將孔某、孫某及二人任職的大連某物業(y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孔某、孫某刑事責任,并索要賠償。(侯德偉 徐沛)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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