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南方日報報道,從本月15日起,在廣州乘坐出租車將每次交1元的燃油附加。這是廣州市為應對油價上漲,穩(wěn)定出租車行業(yè)的措施之一,屬臨時措施,今后將視油價變動適時調整或取消。若油價長期在高位運行,廣州將考慮調整出租車基價。
據悉,該臨時措施從本月15日零時起實行。在乘客方面,在出租汽車運價外加收燃油附加,每車次1元;在企業(yè)方面,出租汽車經營企業(yè)在向出租汽車司機正常收取承包費、綜合服務費等費用中,每車須返還100—200元/月;在政府方面,要進一步落實停止向出租汽車征收客運附加費的規(guī)定。此外,有關部門和出租汽車經營企業(yè)近期內均不得新增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
廣州市物價局負責人強調,征收出租汽車燃油附加屬臨時措施,今后將視油價變動適時調整或取消。具體來說,當93號汽油零售價格(不含清潔劑)低于2004年與2005年上半年平均價3.7元/升時,臨時措施將會取消。當國際油價長時間高位運行時,將會考慮采取提高起租價等方式來替代出租汽車燃油附加的臨時措施。(譚亦芳.藍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