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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毛玉萍案 港大律師羅寶榮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2005年10月08日 09:09

  中新網(wǎng)10月8日電 據(jù)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卷入毛玉萍涉嫌造市一案,被指教唆股票經(jīng)紀向香港證監(jiān)會作虛假聲明、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執(zhí)業(yè)大律師羅寶榮,七日獲法官韋毅志裁定控方證據(jù)薄弱,未能支持控罪中的指控,下令羅寶榮不須對控罪答辯,當庭釋放,兼得這次訴訟堂費近二百萬港元。

  卷入毛玉萍涉造市案的大律師羅寶榮(四十三歲),七日被裁定不須答辯,當庭獲釋。羅聞判后,即致電向家人報喜,并向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鄧學勤及大律師黃錦娟握手道謝。

  法官韋毅志在控方傳召四名證人后,七日主動向控方表明是否有其它針對羅寶榮的證供,要求控方大律師祁力恒向律政司尋求意見,主控官在與副刑事檢控專員麥禮諾開會后,控方?jīng)Q定不再傳召針對羅的進一步證據(jù)。

  法官韋毅志認為,控方唯一針對羅的證供,便是已認罪經(jīng)紀林啟聲的證供,但供詞薄弱,前后矛盾,根本無足夠證據(jù)支持有關指控,相信任何合理的陪審員,也不能單靠控方唯一的證供裁定羅有罪,故裁定控方表面證據(jù)不成立,判處羅不須對控罪答辯,當庭釋放。

  羅于一九九九年取得大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羅寶榮遭撒銷的控罪,指他于○三年四月十四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向證監(jiān)會偽稱,有關上海地產(chǎn)控股有限公司的股票交易,確是林啟聲個人的買賣。另同案的毛玉萍,其私人助理鐘秀玲和律師黃培輝,下周一繼續(xù)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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