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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發(fā)現(xiàn)加拿大人頭稅苦主遺孀 加官方檢討政策

2006年08月04日 09:04

  中新網(wǎng)8月4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卑詩省“人頭稅”付稅人、配偶及后裔聯(lián)盟日前收到一名香港92歲女士的資料,稱她是當年“人頭稅”付稅人的配偶,目前她的付稅人配偶身份仍在核實,若得到證實,便是首宗非加拿大公民,而又是在世“人頭稅”付稅人配偶的個案。

  該事件衍生出非加拿大公民是否符合“人頭稅”賠償資格問題。加拿大傳統(tǒng)部(Canadian Heritage)回應《明報》查詢時稱,目前仍沒有定案,需要作檢討。

  “人頭稅”平反運動人士更估計,在香港及中國大陸可能還有其他在世的“人頭稅”付稅人配偶,甚至是付稅人,仍未知道加拿大政府的賠償計劃。

  卑詩省“人頭稅”付稅人、配偶及后裔聯(lián)盟的發(fā)言人黃天恩指出,該聯(lián)盟早前收到一個“人頭稅”后人查詢資料的個案,事主今年92歲,自稱是“人頭稅”付稅人的配偶,目前住在香港。該聯(lián)盟目前正為這家人核實身份,但與其他不少個案一樣,核實可能要花費很長時間。

  黃天恩指出,就她所知,假若事主的身份獲核實,這是首宗非加拿大公民,而又是在世“人頭稅”付稅人配偶的個案。

  目前還不知道這名女士當年不能到加拿大與丈夫團聚的原因。據(jù)她的家人指出,她付了“人頭稅”的丈夫在上世紀50年代去世,其妻子一直不能成為加拿大公民。

  黃天恩表示,當年除了排華法構成障礙之外,華人還要面對其他種種不公平的限制,不能申請家人到加拿大,不少家庭被逼拆散。

  加拿大聯(lián)邦保守黨政府于今年6月22日就“人頭稅”道歉,并提出每名在世“人頭稅”付稅人或其配偶可獲得2萬元的的賠償。

  黃天恩估計,在海外,尤其是在香港與中國大陸,還可能有“人頭稅”付稅人或其配偶仍在世,但他們不一定知道賠償?shù)南。有些人就算知道,也不知道如何索取?/p>

  黃天恩個人認為,只要這名婦女能夠證實身份,就算她不是加拿大公民,加拿大道義上也應該向她賠償。

  但加拿大傳統(tǒng)部的Veronique Bruneau回復《明報》查詢時透露,有關賠償資格的細節(jié),包括非加拿大公民是否有資格領取賠償,傳統(tǒng)部目前仍在檢討,預計傳統(tǒng)部將會在夏天后作出公布。(記者 陳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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