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chǎn)經(jīng)資訊|廣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緗?404欏甸潰
location.href = 'http://www.chinanews.com/'; } else { if (navigator.appName.indexOf("Explorer") > -1)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innerText = second--; } els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textContent = second--; } } }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jīng)濟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短信包月今起"整風" 未經(jīng)確認包月服務不能收費

2006年10月10日 17:16

    信產(chǎn)部要求電信運營企業(yè)對用戶申請定制包月類信息服務,必須事先請求用戶確認,未經(jīng)用戶確認反饋,視為定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戶收費。 中新社發(fā) 王云龍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wǎng),未經(jī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中新網(wǎng)10月10日電 據(jù)北京晚報報道,今天,《關于規(guī)范移動信息服務業(yè)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正式實施,訂購容易、“退貨”難的現(xiàn)象將會得到有力緩解,因為今后短信內容提供商(SP)的此類不誠信行為最終會讓它丟掉飯碗。

  上月中旬,信息產(chǎn)業(yè)部已經(jīng)發(fā)布了這一《通知》,要求電信運營企業(yè)對用戶申請定制包月類信息服務,必須事先請求用戶確認,未經(jīng)用戶確認反饋,視為定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戶收費。如果手機用戶訂購了短信,SP給用戶發(fā)送的請求確認信息中,必須包括移動信息服務企業(yè)的名稱、具體業(yè)務名稱、資費標準、退訂方式等應告知用戶的信息。用戶使用移動信息服務業(yè)務的收費清單,電信企業(yè)應至少保存5個月。這也就意味著,一些手機用戶經(jīng)常遇到的信息服務提供商亂收費、強行定制和誘騙定制的現(xiàn)象將逐步得到遏止。

  針對一些手機用戶對于《通知》從今天起實施是否意味著以前定制的短信也會從今天起就將自動被“過濾”掉的問題,運營商表示,這是一種誤解。如果您對某項短信包月服務不滿意,可以通過短信或是撥打運營商服務熱線退訂,否則,這些短信包月服務仍將繼續(xù)。(馬佳)


 
編輯:席夢亭】
:::相 關 報 道:::
·北京將嚴打高科技作弊 考場短信傳答案?純赡
·北京西城警方破獲首起“地下錢莊”短信詐騙案
·北京將向天安門游客發(fā)短信 內容包括升降旗時間
·短信收費不能沒商量 "二次確認"讓消費明明白白
 

涓浗鏂伴椈緗?404欏甸潰
location.href = 'http://www.chinanews.com/'; } else { if (navigator.appName.indexOf("Explorer") > -1)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innerText = second--; } els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textContent = second--; } } }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緗?404欏甸潰
location.; } else { if (navigator.appName.indexOf("Explorer") > -1)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innerText = second--; } els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textContent = second--; } } }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